西藏日喀则《昂仁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试行)》全文
2021-10-19 10:42:02来源:昂仁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174
2020年6月25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昂仁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试行)》。如有昂仁县、康马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昂仁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康马县农村产权交易所。此文件规定,全面实行有偿供水,大力推行计量收费,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定价,并明确了水费收缴标准。以下是对文件的解读及全文内容。
昂仁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藏水农〔2019〕83号)通知要求,为有效推进昂仁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使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实现长效管理和可持续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全面实现以水养水、有偿供水的良好供水环境,结合昂仁县农村供水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的农牧区饮水安全取得了重大进展,供水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极大地改善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十三五”期间我县共投资10075.35万元,用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其中:“十三五”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2007.11万元,“十项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投资8068.24万元。共新建311工程点,解决了我县14个乡(镇)207村(含自然村),8179户4065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59户、13215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千人以上供水工程1处(亚木乡支荣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主要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工程主要以地表水、机电井工程为主。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收费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水费收缴机制,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全县农牧民的饮用水安全为目标,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用水户缴费,形成以水养水的新机制,达到既节约水资源又促进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使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真正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实行有偿供水,大力推行计量收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全部实行有偿供水模式,实施“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行政村原则上必须实行计量收费标准,其余具备计量设施的行政村要大力推行计量收费,进一步做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逐步推行两部制水价和阶梯式水价,用水单位和个人需向供水单位(组织)缴纳水费。
(二)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定价。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按照合理受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千人以下供水工程请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按工程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供水类别进行分类定价,确保满足工程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预留一定的维修经费、人员补助等资金。水费收缴初步拟定以下标准,也可根据后期实际情况可进行相应调整。
1.农牧民群众每人每月收取1元;
2.单位干部职工每人每月收取5元;
3.个体商户收取每月10元;
4.餐饮业每家每月收取20元;
5.各宾馆每月收取30元;
6.洗衣店及澡堂每家每月收取50元;
7.洗车场每月收取100元;
四、工作任务
(一)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缴纳水费。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百分之的滞纳金对限期内仍不缴纳水费的,供水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
(二)水费计收管理。水费计收工作由各行政村用水管理部门负责,水费计收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编制水费计收计划,掌握用水户用水情况,按规定时间完成用水户收费,按规定上交所收水费。用水管理部门是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收支管理台账,强化财务管理。完善水费收用公示制度,让农牧民群众饮用“放心水”、交“明白费”,通过提高水费收支管理透明度提高用水户缴纳水费的积极性。
(三)水费收入是维持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和维修改造的主要经费来源,水费收入中提取40%作为管理经费(含水管员补助),60%作为维修费用。
(四)入户供水台水龙头损坏,维修费用由户主自行承担进行维修。其他供水设施主管及附属设施维修费用从水费收入中提取维修。
(五)水费必须按照本办法计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符实际不得擅自提高供水价格,或者将其它费用加入水费一并征收。
(六)乡(镇)应当对水费的收支使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五、进度安排
(一)2019年12月底前,制定出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供水工程全面定价。
(二)2020年4月底前,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
(三)2020年5月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总工程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供水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涉及人口多、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村两委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责任领导,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加强对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发改委(物价部门)牵头负责农村供水水价核定工作,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水价计收工作,乡镇负责组织村两委,做好群众宣传发动,配合做好本辖区内供水工程的成本核算、水价申报与水费计收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媒体等加强对“有偿用水,计量收费”的宣传。采取村务公开、村民代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居民增强有偿用水意识,为建立健全水价和计费计收机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分级督导和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县水利局、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水费计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工作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县水利局、发改委等部门将采取现场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水价核定与水费收缴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水费收缴工作不力、渎职失职的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