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以公司为纽带铺实强村富民路
2021-09-27 17:44:33来源:莲都区人民政府阅读量:538
近年来,莲都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消薄”工作精神,于2018年5月注册成立丽水市莲都兴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区兴村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2021年8月,完成了区兴村公司的迭代升级,将其升级为比照副科级的国有控股公司,定员8人,配备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名,内设3个部门。目前,通过招考已实现部分人员到岗并顺利开展工作,为公司后续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实体运营、市场导向,增强兴村公司运营能力
一方面,积极探索物业管理、项目入股、工程施工、劳务服务等多元增收模式,主动寻找新的商机和新的增长点,通过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带动各村抱团“消薄”攻坚。目前,区兴村公司已完成投资建设项目4个,涉及金额1.34亿元,预计年收益1300万元。截至8月底,莲都区所辖的15个强村公司(包括乡镇、街道)已获得项目分红收益786万元,有效助推了我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以农补工、农工互促,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
发挥农业农村部门整合各类农业资金和撬动村级闲置资金的优势,借助丽水市工业园区的工业领域投资,项目开发优势,采用物业购置、入股投资、合作经营等方式共同开发一批具有持续造血功能的“消薄”项目。目前,已合作开发花街农贸综合市场和南山人才公寓、企业服务中心大厦、高溪工业小镇厂房建设等项目。全区共有200个村参与投资,总筹资3.6亿元,其中2020-2022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用于扶贫消薄)1.3455亿;村级自筹配套资金2.2545亿元,不断加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力度与覆盖面。现已完成花街农贸综合市场项目3600元投资(市里支持的项目);南山人才公寓、企业服务中心大厦、高溪工业小镇厂房等项目5370万元投资,预计年收益达530万元。
(三)村强民富、共同富裕,探索村集体收益分配制度
在集体经济壮大的同时,推动村集体内部的收入分配机制改革,让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普惠全体社员。在中央财政扶持的54个村中,明确规定将提取不少于20%的分红收益专项用于低收入农户的产业扶持;在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强村中,鼓励村集体给全体社员分红,不断增加社员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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