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村13类产权可入场交易
2018-12-14 16:13:23来源:房天下资讯阅读量:941
石家庄持续推进的农村产权交易改革又有了新进展。近日市政府出台《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位、交易方式和程序、监管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等13类产权可入场交易。
市供销社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培育和发展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以下统称“交易平台”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交易主体的合法行为发挥市场配置农村资源作用推动农村生产要素有序流动。
《办法》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指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为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公开市场。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市级交易平台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合同鉴证、资金结算、融资信息汇集等综合服务交易平台实行会员制具体实施办法依据会员管理办法。组织管理藁城、栾城、鹿泉三个分公司和市属六个办事处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指导、协调、规范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负责跨区域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交易平台在乡镇和农村设立的服务站点。
其中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包括13类分别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财产权、农村生物资产、水权以及农村建设项目招标招商、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其他农村产权。
《办法》提出权利人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可就近选择交易平台或服务站点提交申请也可依法委托办理流转交易申请。
交易平台应推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化管理使用规范、统一的格式文书规范组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活动应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使用的资金管理方式加强资金监管防范交易风险应对市场主体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库。
根据《办法》在交易平台进行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依法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
一定标的数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防止暗箱操作10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资金采购项目、15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项目、30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投资项目和100万元以上或200亩以上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流转交易需进入市级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