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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9-18 11:13:31来源: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67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附件:常山县“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工作方案

为探索建立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推进耕地保护管理工作下沉,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完成省级部门赋予我县的耕地保护监督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任务,根据《浙江省2019年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统领,以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发展为目标,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机制,促使耕地保护管理工作下沉、关口前移,形成“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以现有耕地保护工作为基础,寻求工作方式、理念的创新及突破,完善工作机制,体现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坚持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对耕地保护要加强协同,上下联动,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现全时段监管。

(三)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已有相关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在试点范围内建立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员职责、任务等,并形成完整、有效的考核体系,着力构建村级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土地民主管理、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提升耕地保护管理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确定监督员人数、名单,明确试点区域内各行政村耕地保护范围,划定每位监督员的监督区域。

(二)制定“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管理组织架构和行政管理制度,明确保障资金来源、责任部门等,建立完整的监督员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三)明确监督员监管对象、内容、职责、权力,以及具体的监管措施、举报程序等内容,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四)利用新闻媒体、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进行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宣传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

五、工作步骤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该试点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5—7月)

1.选取试点范围。根据“耕地保护情况良好、乡镇积极性高、村级组织战斗力强、村民耕地保护意识强”的原则,结合实地调研所得资料,确定本次“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为新昌乡所辖新昌村、猷辂村、对坑村和岩前村等4个行政村。

2.开展实地调研。收集试点范围内耕地保护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利用情况以及其他现行有关生态、耕地保护办法,并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其耕地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

3.建立监督员队伍。计划以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村的“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队伍由各行政村生态指导员和专职网格员组成。

(二)编制实施方案阶段(2019年7月—8月)

结合新昌乡实际情况,着重对实施方案内“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管理制度、职责、考核制度进行讨论,明确耕地保护监督员职责与工作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奖惩措施等内容。

(三)推进实施阶段(2019年8月—10月)

1.加强宣传报道。通过耕地保护宣传册、公众号等手段做好“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

2.聘任监督员。通过前期调查和筛选,由新昌乡与选定的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签订聘书。

3.开展监督员培训。对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进行明确,加强对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监督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4.监督员开展工作。监督员开展使用平安通APP开展日常巡查工作,通过APP实时上传耕地现场照片和反映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四)成果总结上报阶段(2019年10月)

每阶段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各方成员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对监督员试点工作的工作内容、实施方案、存在问题、改进方法、取得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分析报告、工作报告及配套制度等,报送省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六、工作保障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密切配合,稳步推进。试点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在工作中,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坚持原则;既要大胆开拓,又要稳步推进;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开拓创新;既要分阶段,又要穿插进行,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试点工作情况与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将耕地保护情况与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发放相挂钩;对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履职情况与报酬相挂钩。县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表现突出的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进行通报批评,切实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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