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墨竹工卡县2021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和项目
2021-09-18 10:58:56来源: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347
2021年6月16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墨竹工卡县2021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和项目清理表》,以下是农交网小编整理的墨竹工卡县2021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1、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全市村干部报酬待遇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万元。基本报酬=自治区规定标准×70%+市县财政增加配套资金×20%;业绩考核奖励=自治区规定标准×30%+市县财政增加配套资金×80%+县级财政在人均4万元标准上增加部分×100%。
2、群测群防项目经费:3,000元/人.年。
3、耕地地力补贴:每亩补贴58元左右。
4、农机购置补贴:个人购机、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补贴市场价的30%。
5、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补助标准为55元/亩。
6、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按照购机补贴额的40%进行测算,其他机械的补贴额按照购机补贴额的30%测算。
7、农牧民补助奖励: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2.5元/亩。
8、牲畜良种补贴:种公羊800元/只,种公牛2000元/头。
9、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600元/人·年。
10、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按照《农作物良种补贴制度改革方案》(藏财农字[2014]84号)执行。
11、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标准为:家禽15元/羽;仔猪200元/头,成年猪800元/头;1岁以下牦(奶)牛3000元/头(含1岁,下同),1岁以上牦(奶)牛6000元/头;1岁以下肉(黄)牛1500元/头,1岁以上肉(黄)牛3000元/头;1岁以下羊200元/只,1岁以上羊500元/只;1岁以下马5000元/匹,1岁以上马12000元/匹;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由中央比例为80% 。
12、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每人每月1100元。
13、“三老”人员生活补贴:老党员、老干部2020年标准为每人每月713元、老劳模为每人每月655元。
14、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集体公益林16元/亩.年,国有公益林10元/亩.年;自治区补贴公益林生态护林员及专业管护人员3500元/人。
15、天保工程管护补助:国有公益林10元/亩.年。
16、退耕还林补助: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17、退耕还草补助: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18、野生动物疫源监测补助:7200元/年。
19、全区村务监督委员基本报酬和业绩奖励:按照自治区承担50%测算:2021腹心村村委监督委员主任7318元/年·人,业绩考核奖励1000元/年·人,村委监督员3659元/年·人,业绩考核奖励500元/年·人;边境村村委监督委员主任8050元/年·人,业绩考核奖励1100元/年·人,村委监督员4025元/年·人,业绩考核奖励550元/年·人。
20、拉萨市“美丽乡村 幸福家园” 建设行动项目:房建主体部分(不含院落):按照政府投入70%、群众自筹30%的标准。院落工程部分:包括院落围墙(大门)和院内硬化工程,主要采取群众投工投劳方式建设,户均补贴资金为2万元,市县两级承担承担比例按照房建主体部分政府投资比例执行。房屋改造提升部分,各县区结合实际对房屋进行分类改造,采取政府补贴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户均补贴资金上限为3万元,市县两级承担比例按照房屋主体部分政府投资比例执行。人居环境整治部分:由市级财政统筹研究制定资金整合方案,整合县区现有渠道资金予以解决,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房建主体部分政府投资比例执行。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基础设施建设材料、提供机械设备、聘请部分技术工,群众投工投劳的方式,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人均补贴资金2万元、人口500-1000人的村人均补贴资金。
2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974元。
2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年5060元。
2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1059。
24、临时救助:被救助困难家庭和困难个人的延续时限,一般困难家庭按3个月确定,特殊困难家庭按6个月确定,最高不得超过6个月,困难个人救助时限由救助部门根据实际困难确定。困难个人年救助标准不得超过5000元,困难家庭年救助标准不得超过10000元。
2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1.基本生活标准:一是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二是农村分散供养的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2. 照料护理标准:一是分散供养的特困热源因病因残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指定专人护理,照料护理费标准为年人均800元;二是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标准为当年基本生活标准的10%、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标准为当年基本生活标准的15%。
26、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月人均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人均200元。
27、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月人均50元。
2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年94.82元。
29、村医补贴:村医工龄满20年每人每月工资为3500元(其中县级补贴2400元),工龄20年以下每人每月工资2600元(其中县级补贴1400元)。
30、城乡居民及在编僧尼体检:每人每年120元。
3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64岁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05元,65-69岁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15元,70岁以上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25元。
32、公益性岗位:3500(县本级配套855元)。
33、城乡医疗救助:普通救助6万(贫困人口10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15万元(贫困人口20万元)。
3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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