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17 11:36:28来源: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77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部门: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六届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抓住耕地这个关键,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根基,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
二、主要工作目标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制止抛荒。到2022年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3.65万亩整治优化任务,其中,2021年底完成整治任务2.3万亩,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14.64万亩和5.86万吨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摸底调查。各镇街、联盟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非农化”“非粮化”情况进行集中梳理,摸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分布,全面掌握真实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路线,明确整治时序、整治方式和整治重点。
(二)坚决遏制增量。各镇街、联盟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田长制”,每个村粮食生产功能区均设立田长,村主要负责人任田长,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建立台帐,记录巡查结果。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监管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县发改局要加强对占用耕地挖湖、挖河、建设湿地公园、建设水利景观等建设项目的审核。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必要性、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切实加强源头控制。要建立健全工商资本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加强用途管制,强化租赁耕地监测监管。
(三)妥善处置存量。对现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分类推进,确保得到妥善处置。对严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纠正,立即恢复耕地属性。处置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关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的,不予统计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政策。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的,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结合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工作,统筹自然保护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四)严格治理抛荒。各镇街、联盟及村级组织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耕地抛荒整治,着力改善抛荒耕地耕作条件,推行抛荒耕地流转,统一组织耕种、代耕代种等,有力推进耕地抛荒整治和统筹利用。完善耕地流转备案管理,规范耕地流转合同,将防止耕地抛荒的责任和义务纳入合同内容,经营权人抛荒2年以上的,原发包单位应当依法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农业补贴政策,优化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强化种粮导向,抛荒耕地不得纳入耕地保护补偿范围。强化政策引导,推动耕地抛荒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
(五)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利用。用2年时间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主平台作用,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根据“非农化”“非粮化”的不同情况,积极稳妥、逐个逐块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清理腾退。对确实难以恢复种植条件、难以清理腾退的,或不宜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原则及时进行调整修编。
(六)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促进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管理制度,组织耕地质量监测和评价。
(七)稳定粮食生产。坚持走规模化、绿色化、优质化、机械化、社会化、数字化的路子,积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建设,提高品种优质化水平,推动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积极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深入开展统防统治融合推进等工作,扩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数字赋能,提高绿色生产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联盟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极端重要性,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联盟要强化相应的组织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非粮化”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大扶持力度。补助标准根据《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2021〕36号)执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联盟、村要在公示栏等公共场所张贴“非粮化”整治公告。宣传部门要整合力量,用好报纸、广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的密集宣传,为全县范围开展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责任考核。把耕地保护与“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纳入镇街、联盟粮食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建立县乡村督查机制,每月对“非粮化”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督查,及时对新增“非粮化”种植情况或存在抛荒情况的镇村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如有武义县、永康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武义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永康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