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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三门县2021年度青蟹配合饲料应用示范与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2021-08-18 17:18:48来源:阅读量:1014

三农〔2021〕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十三五”期间水产养殖推广渔用配合饲料替代冰鲜或冰冻小鱼行动成果,在“十四五”开局之年进一步推进绿色养殖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三门县2021年度青蟹配合饲料应用示范与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青蟹配合饲料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巩固渔场修复成果,助力我县渔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

三门县2021年度青蟹配合饲料应用示范与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进一步推进配合饲料在我县水产养殖中应用,扩大普及配合饲料的使用,切实减少新鲜或冰冻小鱼饵料的使用量,降低养殖业对海洋渔业资源的依赖程度以及对养殖环境的不良影响,推进配合饲料替代冰鲜饵料行动进入“全面普及期”,促进我县水产养殖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产品安全、提质增效的方向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工作

2021年以扩大青蟹配合饲料替代应用的普及率,提高健康养殖技术到位率为重点,由乡镇(街道)遴选示范户,加快模式与技术从核心示范区推广到辐射带动区,并对示范户使用青蟹配合饲料实行财政补助,实现大面积均衡稳产,推进配合饲料替代冰鲜饵料行动全域覆盖。

针对渔技人员举办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知识更新培训,提高自身水平和服务能力;针对养殖业主开展实用性培训、讲座、现场观摩会等;印发关于生态养殖、“禁渔期”等政策宣传资料,以及典型案例手册、技术“明白纸”等技术资料;进一步改变养殖户养殖理念,提升实际操作水平。

三、主要目标

(一)推广青蟹配合饲料应用全覆盖。

(二)组织开展配合饲料主题相关的培训班、交流会等6次(期)以上,指导培训渔技人员、养殖业者500人次以上,发放技术书籍、资料1000册。

四、财政补助

(一)补助对象

根据《关于上报2021年青蟹配合饲料补助对象的通知》(三农〔2021〕56号),经乡镇遴选公示无异议的在三门县域内从事青蟹养殖的养殖户。

(二)补助标准

按补助对象青蟹配合饲料购买资金的30%进行补助,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300元。计划安排财政绿色发展资金550万元(具体以财政下达资金为准),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财政下达资金,若核算后超过该资金额的,按比例自动下调补助。

(三)补助程序

1、适用于财政补助的饲料供应商。为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经研究,对适用于财政补助的饲料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质量评估合格的企业分别为浙江联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兴龙马实业有限公司、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海鼎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只有购买此四家单位的青蟹专用配合饲料才能按规定享受财政补助。

2、饲料购买使用。养殖户以申报登记的合作社等为单位直接向饲料企业购买青蟹配合饲料,并及时索取饲料正规发票。

3、补助时需提供的材料。补助申报表(附表1、2)、青蟹配合饲料正规发票、养殖记录。

4、10月受理补助申请。有关单位到所在乡镇进行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公布补助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发放至每位补助对象的社会保障卡。

>>如有三门县、天台县、黄岩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三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天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黄岩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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