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卫东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7 16:51:37来源: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739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畜牧局制定的《卫东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1月9日
卫东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区畜牧局2014年11月)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为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3〕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99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平顶山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4〕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探索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建立完善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猪,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防止病死猪传播动物疫病,有效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时间及范围
2014年底前在我区全面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四、实施内容
(一)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效运行机制。根据平政办〔2014〕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补助、保险联动、市场化运作、资源化利用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建设运行机制。一是按照我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建立1个适应我区处理能力的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焚烧、高温高压化制或生物发酵等方式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二是科学测算我区养殖辐射范围,在辐射范围内建立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
(二)选择适宜的无害化处理方式。一是综合考虑各种无害化处理方法的优缺点等因素,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择无害化处理方式。二是对因一类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结核等重点动物疫病死亡的猪实施工厂化焚烧处理。
(三)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一是对无害化处理中心,要设专人负责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二是要对病死猪收集点实施监管。三是定期对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档案、冷库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实施监管。
(四)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行为。公安、食药、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行为。
(五)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养殖水平;改善养殖环境条件,提高兽药服务水平,降低生猪死亡率。进一步加大标准化规模养殖投入力度,支持规模养殖场(户)、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科学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畜牧、发改、财政、农林、环保、食药、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80元补助政策和国家育肥猪保险政策,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用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上。同时,要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保险机构参与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三)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保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人员和经费需求,提升监管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养殖场(户)的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健康养殖和防疫常识。积极推行本地屠宰,大力推广消费冰鲜肉的习惯。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病死猪的危害及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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