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洛宁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
2021-08-16 16:55:19来源:洛宁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314
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动我县村庄规划编制进程,科学有序引导我县村庄规划编制,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意见》(农规发〔2019〕1号)、《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洛农领办〔201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促进城乡统筹,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加快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引导和促进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群众利益原则。规划编制以农民群众为中心,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为农民群众打造合理的生产空间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管用实用原则。规划具体的管控措施、建设计划和整治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让群众看得懂、用的惯;能解决实际问题,让村庄原有的资源低效、环境污染、人口流失等问题切实得到改善;以更低的成本、更小的风险、更快的速度解决问题。
(三)逐步推进原则。按照地理位置、产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等因素,先示范后推广,分批实施,逐步推进,确保按要求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四)开门编制规划原则。坚持乡镇政府主导、县直部门配合、专家教授领衔、村民群众参与,激励引导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支持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探索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
(五)简明成果表达原则。规划成果原则上采用“四图二表一书”(四图:村域空间规划图、村庄用地建设图、村庄整治图、建筑风貌图;二表:规划控制指标表、村庄基础设施分类及项目表;一书:规划文本)的成果表达形式,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形式公开,达到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的效果,确保能够顺利实施。
三、总体要求
(一)坚持分类推进。各乡镇要综合考虑所辖村庄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针对不同区域乡村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综合考虑产业特色、建设形态、居住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突出特色,体现亮点,对中心村、一般村、拆迁并建村进行分类,最终形成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一般整治类、搬迁撤并类五大类型,村庄规划编制宜先对前三类村庄进行编制。
各乡镇已安排编制的村庄规划要加快进度,2019年8月底按程序报审,不能通过评审的取消原设计单位资格,统一交由大学编制组完成。今年按照“重点打造示范村、全面推广一般村”的原则,先从集体经济强、产业特色明显、群众意愿强烈的村庄开始,重点打造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特别是省自然资源厅确定的10个村庄规划重点村的编制,保证在2019年8月底高质量完成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规划编制任务,10月底完成270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各乡镇要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县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进度表,严格按照进度表进行村庄规划编制。
(二)建立协同机制。村庄规划“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需要多行业、多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一是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突出主导作用,作为村庄规划编制责任主体,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所负责具体落实;二是自然资源局要全过程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具体负责与乡镇、设计单位的协调、对接;三是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利局、商科工局、卫健委、教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安排专人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相关规划及技术对接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四是依托大学成立若干个规划编制小组,由教授导师担任组长,安排4-5名规划、建筑、旅游、农林、工业等相关专业的大学生作为成员,按照不同的村庄特色,有针对性的进行规划谋划,并按进度计划安排设计人员进行规划编制。五是要按照开门编制规划的原则,组织乡镇领导、村三委、村民代表、乡贤、能人等人员全过程参与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力求规划管用实用,有针对性。
(三)严把五个环节。一是驻村调研,了解实情。前期调研要认真进行实地查勘,通过入户走访(入户率不低于全村的2/3)、发放问卷等形式,摸清现有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情况,理清村庄现有基础,摸透村民意愿,并在调研走访中完成调研记录、会议记录、讨论记录等相关资料和图片,为村庄规划编制打下基础;二是会议沟通,明确定位。会议沟通贯穿村庄规划全过程中,要通过乡镇层级会议、三委班子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会、乡贤能人会等各种会议进行讨论沟通,充分听取各层级意愿,根据城乡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结合村庄实际,明确村庄今后发展定位,编制出符合村庄实际发展的村庄规划;三是形成初稿,便于操作。根据村庄实际,科学规划分析,按照《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把村庄下步发展说清楚、搞明白,形成规划初稿,规划成果原则上采用“四图二表一书”的成果表达形式,对于近期建设项目可采用“一图一表一说明”的形式,使群众看得懂记得住;四是乡镇初评,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乡镇政府要组织县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村三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企业家等各界人士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初稿进行初评,并形成会议记录,同时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0日),征求群众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群众意见要形成文字记录加入成果附件内;五是严格评审,依法报批。成果完善后以乡镇为单位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后,上规委会进行审定,最终按照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四)强化用地保障。土地是发展的基础,规划中要突出土地调控手段,一是要突出产业特色,谋划适合村庄发展的主导产业,依据产业类型,合理布局用地,留出产业发展空间;二是要补齐短板,合理计划近期建设活动,一方面充分考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考虑学校、文化广场、休闲绿地、图书馆、运动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利用空宅基地、废旧厂房等未利用地,进行土地整理、地类调整,合理调控布局建设用地;四是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为以后产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五)把握几个问题。一是空间利用,注意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为以后发展留足空间;二是多规合一,考虑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生态红线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做好各项规划之间的衔接,村庄产业服从于全县产业安排,做好生态、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区域性对接工作;三是传承与保护,区分现代与传统,对有价值的进行保护利用,杜绝大拆大建。四是以人为本,以群众需要、群众生活更方便、更文明为出发点,规划成果要让老百姓能看明白、好操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洛宁县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建为组长,副县长张清涛、李宏峰、产业集聚区副主任柴少勇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扶贫办、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排名、每天一上报进度,实行零报告制度。
村庄规划编制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制度,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技术指导及进度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是此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须设置专职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二)提高认识,协同推进。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服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调度和任务安排,充分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制定详细的保障措施,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广泛宣传,把握导向。大力宣传村庄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工作。积极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力求规划切合实际、实用可操作。规划经报批后,要进行公示,广泛宣传,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落实资金,保障经费。县财政局、各乡镇要安排专项规划编制资金,保障每个村5万元编制经费,按照规划编制进度拨付到乡。对编制进度快、质量高的乡镇进行奖励,对进度慢、质量低的乡镇以扣除经费的方式进行处罚。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五)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一是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编制,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二是要按照真管用、管真用的实用要求,村庄规划一经通过要严格执行,村庄建设严格落实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没有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村庄要暂缓宅基地和建房的审批;严肃查处农村“两违”建设;三要充实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队伍,监督检查村庄建设是否按规划执行。
(六)强化督查,严格奖惩。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相应年度乡镇村庄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采取面上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考评检查。对每周排名靠后的乡镇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将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第三次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将进行追责。
(七)做好服务,强化督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要从技术上做好服务,对乡镇村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做好督查,督促进度,实行单位人员包乡、到村指导、靠前指挥,并定期组织人员培训,确保村庄规划高质量、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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