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8-12 17:49:06来源:平湖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16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统筹城乡发展,优化配置农村资源,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的实施意见》(平委〔2012〕14号)精神,现就我市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意义
近年来,我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不断活跃,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陀呕�渲茫�黾?了集体收入,但仍然存在交易程序不规范、交易活动不公开、交易监督不到位等诸多突出问题。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培育和发展,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市镇两级交易平台
平湖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升级为平湖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依托12316平湖市为农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各镇街道要依托农经机构,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二)明确交易平台主要职能。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全市集中进行农村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场,市镇两级交易机构主要职能有: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交易产品范围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原则上全部进场交易。交易品种分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个人产权两大类。
1.村社区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资源的经营权和所有权;
2.城乡一体新社区中区域位置优越的宅基地有偿选位权;
3.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4.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个人股股权;
5.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
根据现实条件,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逐步推出以上交易品种。
(二)交易基本原则
农村产权交易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并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有效利用农村资源原则;
3.坚持农民自主、村民自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原则;
4.坚持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原则。
(三)交易管理模式
凡涉及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产权交易,原则上采取拍卖、招投标、竞价等方式公开交易;农民个人产权交易,可以依据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也可以由出让方自行确定。根据交易产品种类,市镇两级交易机构按照“统一受理、分级交易”的方式组织交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的管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纪委(监察局)、法院、宣传部、财政局、国?磷试淳帧?规划建设局、农经局、行政服务中心(公管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局,具体负责对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的范围、品种、交易行为等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导、管理和监管工作。
(二)加快建设,强化考核。2013年力争市镇两级交易平台全部搭建完成,年内市域范围内农村集体产权全部进场交易。市农经局等相关部门要抓紧制订产品交易细则、交易操作流程、交易变更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交易行为。各镇街道要为交易中心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交易正常开展;进一步核实集体“三资”,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完善村干部考核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强村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加大监管,依法交易。对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转让方、受让方等相关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国家和市农村产权交易有关规定的,当事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损失的,当事人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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