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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松桃《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8-10-11 11:49:10来源: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421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府办发〔201864号)

2018331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村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效率,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根据《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加快农村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铜党办发〔201710)、《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铜仁市深入推进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春晖社”改革实施意见》(铜党办发〔201758)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7166)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一个新的转折时期,在全县开展农村“三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是推动以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核心内容“三变”改革向纵深开展的重要举措,推动农村土地逐步向组织化、规模化流转,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和宅基地等资源,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是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机制,开辟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渠道,破解农村发展资金“瓶颈”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农村产权流转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快推进“五县五化”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方式,促进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地开展交易活动,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合法权益。

2.坚持统一规范原则。按照“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和统一交易鉴证”等六统一的业务管理模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农村产权交易的阳光操作、公开透明,面向社会公布农村产权信息和交易信息,引导农村产权进入产权交易中心规范交易,实现收益最大化和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目标任务

20184月底前,依托县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并在各行政村(社区)建立村级农村产权信息联络点,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到2018年底前,在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可复制的典型经验进行推广,最终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共性目标任务

1.建立完善交易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县、乡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县产权交易中心设置“政策咨询、受理登记、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窗口并开展相关工作,在各乡镇(街道)依托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牌子,增设“农村产权交易窗口”,明确人员专职办公,业务归属县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到20184月底前,全面完成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成1个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27个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4月底前)

2.聘请村级产权交易信息联络员。各乡镇(街道)要统筹谋划和精心安排,及时报送村级产权交易信息联络员名单。信息联络员原则上从村支“两委”班子中明确一名熟悉农村工作、有一定经纪人意识的人员为信息联络员,负责农村产权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宣传和引导农民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合法规范交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5月底前)

3.统一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按照六统一管理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和制度,建立全县范围内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流程、交易格式文本、信息发布平台。(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85月底前)

4.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化建设,探索农村产权交易“互联网”+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等“五全交易服务”模式,在县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开通农村产权交易板块,实现网上信息发布、网上交易审核、网上查询服务和竞价交易等多重服务功能,形成一个网站交易、一个系统管理、一套软件运行、一个后台支持的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要将场地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完成农村产权交易与县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在市、县、乡网络同时发布农村集中收储的土地、林地、山塘水库等农村资源信息,促进招商引资和资源的规模化流转。(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5月底前)

()特色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按照当前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要求,结合“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春晖社”改革行动,通过拍卖、竞价、招标投标、协议出让等方式,组织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推动农户与专业合作社、农户与龙头企业等之间的产权交易,支持种植业、养殖业、农旅一体化等农业产业项目发展,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1.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积极创新融资举措,在现有“三权”抵押基础上,扩大贷款范围和规模,切实解决农业发展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产权交易中心、县农牧科技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2.创新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模式。采取“三集中交易模式”(即承包户集中委托交易、产权交易中心集中组织规范交易、乡镇<街道>集中管理支付交易租金)和外地经验相结合,创新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模式,在2018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实现规模化土地流转发展生态茶、中药材、生态养殖业、油茶、食用菌、蔬果等农业产业化项目,每个乡镇(街道)确保项目实施3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5月底前)

3.建立农村产权流转风险防控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履约保证金制度,由受让人按照标的物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由所在乡镇(街道)开设专户统一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履约监管工作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后续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规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纠纷协调处理体系,用合同约束交易双方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12月底前)

4.建立村级信息联络员按劳取酬机制。为依法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高村级农村产权信息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凡集中流转交易土地(林地、四荒地)10-50亩的,一次性补助村级信息联络员800元;每集中流转交易土地(林地、四荒地)50亩的,每增加一亩按5元计算。(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12月起至长期)

5.建立跟踪管理服务补偿机制。为做好农村产权流转后项目的落地管理,推进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村级信息联络员前三年的跟踪管理服务费由财政承担,按第4条执行,以后的跟踪管理服务费由县产权交易中心与受让方协商,可由受让方按每年每亩3元予以补助。由县产权交易中心会同乡镇(街道)对各村级信息联络员进行考核管理,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并作为兑现各村级信息联络员每年跟踪管理服务补偿的重要依据,具体管理考核方案另行文。(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12月起至长期)

三、工作步骤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共性和特色目标任务,制定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4月中旬)

()宣传发动阶段

1.以农村确权颁证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为契机,及时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会暨业务培训会,推动各乡镇(街道)村级产权交易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确保完成农村产权交易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84月上旬)

2.组织各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人员、村级信息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召开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等形式宣传农村产权流转相关法规和政策,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抓好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84月起至长期)

()引导各类农村产权进场交易

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类别的交易活动,充分发挥村级信息联络员的作用,收集、整理好各类农村产权供需信息,引导农村各类产权通过拍卖、竞价、招标投标、协议出让等方式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合法交易,杜绝场外交易,防止暗箱操作。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产权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

坚持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尽量简化交易程序和环节,按照“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前置审核、发布流转信息、审查受让方资料、组织产权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等程序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具体工作流程为:

1.准备交易材料。主要有村集体经济有关产权交易的会议决议、产权权属证明、交易标的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

2.提出交易申请。由转出方向所在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流转申请材料,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县产权交易中心。

3.发布交易信息。县产权交易中心按照与转出方约定的交易方式在公共媒体发布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4.审查受让资料。受让方申请受让产权,应当提交受让方的资格证明和农村产权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并接受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资格审查。

5.组织交易活动。县产权交易中心依据经过资格审查的受让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铜仁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采取流转、招标、拍卖和挂牌等交易方式,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6.签订交易合同。交易结束后,经产权交易中心公示交易结果无异议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农村产权交易合同,并出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县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松桃支行及驻松金融机构,出台指导全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对于规范流转后的抵押融资项目,政府给予一定的贴息;同时对于100亩以上产业脱贫的土地流转项目,给予农业项目发展一定的经济补助政策。二是创新监管机制。成立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产权交易中心,加强农村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的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农村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履约等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并将各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三是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将流转审批备案职能下放至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完善各类农村产权交易细则,配合对交易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产权查档和权属确认,简化办事流程,共享互通信息,实行“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12月起至长期)

()总结提炼经验典型

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需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和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在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过程中,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责任单位:县产权交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12月起至长期)

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推动农村产权交易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统筹规划实施,同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农业、国土、住建、林业、水务、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

()落实经费和人员

将保障县级、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实人员,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加强督促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稳步推进,县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切实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抓出示范,抓出成效。

注:松桃苗族自治县,隶属于贵州省铜仁市。位于铜仁市东北部,东北与湖南省凤凰县、花垣县相连,南邻碧江区、江口县,西邻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北与重庆市酉阳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界。辖5个街道17个镇6个乡:大兴街道、蓼皋街道、世昌街道、太平营街道、九江街道;盘石镇、普觉镇、乌罗镇、甘龙镇、长兴堡镇、牛郎镇、盘信镇、大坪场镇、寨英镇、孟溪镇、迓驾镇、正大镇、大路镇、木树镇、平头镇、冷水溪镇、黄板镇;妙隘乡、石梁乡、沙坝乡、瓦溪乡、永安乡、长坪乡。面积3409平方公里,人口75万人。

松桃县素有“黔东门户”之称,古有“地接川楚,位遏三湘”之名。地貌东部丘陵状中低山区、中部丘陵河谷区、北部低山沟谷区、南部低山沟谷区、西部中山峡谷区。气候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山有梵净山、腊尔山、武陵山脉、白云寺山脉等,河流有松江河、河界营河、甘龙河。

松桃县旅游景点有武陵明珠梵净山、九龙湖风景区、中国南长城遗址、豹子岭、寨英古镇、苗王城、云落屯悬棺、虎渡口遗址、红二六军会师地、头京古城、云落屯公园、潜龙洞、寨英古镇、黔东草海、桃花源景区、九龙洞、响水洞、寨英村古建筑群、大路风雨桥、松桃冷家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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