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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2021-08-11 11:34:50来源:沿河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435

第一章 序言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角、铜仁市西北部。全县国土面积2468.8平方公里,全县辖3个街道,17个镇,2个乡,429个村,6个社区,14个居委会,总人口68万,其中2014年农业人口61.2814万人,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是贵州省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2020年已全部脱贫。为了进一步加强防贫预警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保持政策延续性,坚持“四个不摘”,继续做好资金投入保障;强化统筹整合资金要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相适应,全面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官网截图

(一)方案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及政策要求,坚持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指导下,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精准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领域,确保资金投入有保障。

(二)方案编制因由。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和《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文件要求,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安排使用。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突出重点、精准使用、形成合力、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做好涉农资金的投入工作。

(三)方案编制原则。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目标,对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应整尽整”,切实提高实质性整合比例,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确保资金投入有保障。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目标,加大整合资金力度,巩固脱贫成效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有效衔接。实施好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抓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实产业发展,因地制宜,选择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真正推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二)项目建设严格项目规范管理,一是要严格按照方案建设时间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完工、验收、报帐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巩固脱贫成效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等内容”;三是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巩固脱贫成效成果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申报、录入、自评等有关工作;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时间节点,做好预算执行、项目实施进度等工作。

(三)资金整合要求。对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努力做到“应整尽整”,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模,解决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需求。

第三章 工作措施

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优化结构、集中投入,部门协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原则,高质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

(一)规划先行、重点攻坚。本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区分轻重缓急,建立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台账,以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引领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3.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三)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项目完工期限,按照《方案》中安排的项目完工期限完成,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交通、水利、住建、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共计139个。其中,交通项目54个(通组路19个,产业发展路7个,生产便道8个,农村道路20个)、水利项目38个(饮水工程32个,其他水利项目6个,参照水利部门标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1个,红色村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6个,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1个,其他基础设施项目39个。

1.农村交通。

1.1农村产业路项目共计4个,分别在4个行政村(居委会)开挖建设,约16.71公里。

1.2村内道路项目共计20个,分别在20个行政村(居委会)实施,其中:通组路建设项目19个22.78公里。

1.3 生产便道8个16.12公里,分别在4个行政村(居委会)实施

2.水利项目。

2.1其他水利设施6个,排洪洞及堡坎维修、水库设施修复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2.2人饮工程项目32个,全县32处人饮工程项目维修维护。

2.3建设标准。根据水务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执行。

2.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保障农户饮水安全及产业发展用水保障。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71个,资金24612.9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31个,资金6797.5万元;养殖业6个,资金786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个(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31个,资金7949.4万元。

1.种植业。

1.1实施地点。在22个乡镇(街道)实施茶叶、辣椒、食用菌及水果种植等项目。

1.2建设内容及规模。种植茶园2590亩,资金1040万元;实施茶园管护4700亩,资金1125.5万元;种植食用菌220万棒及相关基础设施,资金1000万元;种植辣椒4万亩,资金3280万元;其他中药材及水果700亩,资金352万元。

1.3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重点是覆盖、惠及脱贫户产生收入,脱贫致富。

2.养殖业。

2.1实施地点。在7个乡镇实施生态猪、牛、鱼等养殖。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3个乡镇实施15000头种猪场2个及2400头生猪代养场1个,资金7560万元;牛养殖项目1个,资金60万元;鱼养殖项目1个,资金150万元;鹌鹑养殖项目1个,资金96万元。

2.3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重点是覆盖、惠及脱贫户产生收入,脱贫致富。

3.固定资产投资及建设产业。

3.1实施地点。在2个乡镇实施商铺购置及停车场建设。

3.2建设内容及规模。整合18个村的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1800万元,用于沿街购买商铺600㎡左右;整合2个村的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200万元在谯家镇长征、白石溪红色村庄试点建设村建设生态停车场6000平方米,设计停车场6个、小车停车位200个、旅游大巴10个、观光车停车点。

3.3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收益全部用于扶持状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其他类项目7个。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卫生消杀员、管水员、护路员、保洁员,返贫保障基金,跨省就业,全员培训,小额信贷贴。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目前已整合到位资金37513.72万元构成情况。一是中央补助资金33806.72万元。分别是: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846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538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0万元;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46.22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262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部分)1575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380万元。二是省补助资金3707万元。分别是: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烟水配套工程省级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347万元。已纳入整合计划,但资金还未列入预算资金1483万元。一是县级资金(存量)483万元;二是其他上级涉农资金1000万元。

1.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11195.82万元,具体是:农村危房改造1个1646.22万、红色村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6个1300万、农村道路建设20个1337.12万元、产业路7个238.7万元、生产便道8个335.75万元、通组路19个727.89万元、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1个496万元、人饮工程项目32个1380万元、其他水利设施6个193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其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39个1799.14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24612.9万元,具体是:种植茶园2590亩,资金1040万元;实施茶园管护4700亩,资金1125.5万元;种植食用菌220万棒及相关基础设施,资金1000万元;种植辣椒4万亩,资金3280万元;其他中药材及水果700亩,资金352万元;养殖生态猪、牛、鱼等养殖,在3个乡镇实施15000头种猪场2个及2400头生猪代养场1个,资金7560万元;牛养殖项目1个,资金60万元;鱼养殖项目1个,资金150万元;鹌鹑养殖项目1个,资金96万元。

3.其他项目类7个3188万元。具体是: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卫生消杀员、管水员、护路员、保洁员,返贫保障基金,跨省就业,全员培训,小额信贷贴。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2021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8996.72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33806.72万元、省级资金3707万元;其他上级涉农资金资金1000万元,县级资金(存量)483万元。

1.计划整合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33806.72元。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3707万元。

3.计划整合县级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1483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合。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常务副组长、分管乡村振兴局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县政府督察室、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民宗局、环保局、住建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新旅游局、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专职领导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合工作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合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落实、总体工作推进、具体建设项目的批复以及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

(二)明确部门职责,协作推进整合。乡村振兴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及项目库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负责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及项目库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建设项目并报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建设任务编制资金整合方案并报整合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审定备案;县财政局负责建立整合资金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规定的事项,不得以财政资金列支。

(三)完善制度。

1.完善资金管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根据上级有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要求,制定《沿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相关程序,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2.完善统筹管理。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具体建设任务,制定资金整合方案,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推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对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与明知故犯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徇私谋利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

(四)全面公开公示。推行政务公开,相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农整合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的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

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统计表

>>如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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