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
2021-08-11 11:30:44来源: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473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承上启下的一年。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请脱贫县抓紧编制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重点项目为载体,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合原则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坚持以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通过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组集中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发挥整合项目资金的叠加效应。
(二)规划引领,分步实施。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规划,明确工作任务,以产业发展为核心,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系统谋划,综合施策。要注重从的自然条件出发,选择适合乡镇、村发展的优势产业,分步实施,同步推进已出列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三)部门协同,各负其责。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总体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规划。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商机制。
(四)规范管理,强化问责。建立责权对等的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机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整合资金,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整合资金情况
(一)整合范围。根据2021年中央和省要求,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涉农16大项资金和省级11项资金,县级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涉及部门和单位包括乡村振兴局、发改局、民宗局、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住建局、文旅局等。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根据中央、省明确的整合范围,以2021年上级下达纳入整合范围的十六项财政专项涉农资金为基数,我县2021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4823.01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13439.01万元、省级资金1384万元。
1.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13439.0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97万元,具体是:黔财农[2020]282、黔财农[2020]283、黔财农[2020]284、黔财农[2021]61、黔财农[2021]62、黔财农[2021]65号等6笔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94万元,具体是:黔财基[2020]22、黔财基[2020]23、黔财基[2020]24号等3笔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59.01万元,具体是:黔财社[2020]179号1笔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789万元,具体是:黔财建[2020]321号1笔资金。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38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具体是:黔财农[2021]37号1笔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0万元,具体是:黔财农[2021]46号1笔资金;水利发展资金200万元,具体是:黔财农[2021]32号1笔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14万元,具体是:黔财基[2020]22、黔财基[2020]24号等2笔资金。
(三)整合项目计划投资情况。2021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拟安排整合项目151个,计划总投资14823.01万元。
1.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安排项目57个,计划总投资4633.14万元,通过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产业基础设施。其中:农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个,农村产业路建设项目20个,农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1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2个,乡村红色旅游项目1个。
2.农业生产发展方面:安排项目94个,计划总投资10189.87万元,通过实施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带动方式,形成农业产业发展格局,以产业发展推进脱贫户和其他户脱贫增收。其中:种植业项目45个,养殖业项目7个,农产品加工项目13个,因户施策补助项目1个,集体经济入股分红项目3个,精扶贷贴息项目1个、培训项目2个,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个,脱贫户稳岗就业扶持项目19个,其他项目(项目管理费)2个。
(四)统筹整合方式
1.统一制定规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总体要求,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年度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在中长期规划指导下,对部门按政策要求编制的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和评审,建立项目库,确保年度涉农项目的按时申报。
2.统一申报程序。各部门向上申报年度项目必须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申报的项目;对批准实施的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必须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3.统一项目实施。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文件下达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和职责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原则,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预算,报请批复后实施。按规定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项目实施完工后,整理竣工资料提交审计,项目竣工决算以审计决算结果为准。
4.统一竣工验收。整合项目建设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及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组成验收组,对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任务、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验收。
5.统一资金拨付。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的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财政局审批拨付。对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中标企业或商品劳务供应商。
6.统一绩效考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县统筹主体作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本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及年度计划,以规划引领投入,凝聚合力。要结合各部门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依据本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充分发挥贴近乡村一线、管理信息充分的优势,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好相关涉农资金。要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二)构建资金使用制度体系。要完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对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及各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和具体建设任务在内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不得以财政资金列支。
(三)实行严格监督评价。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组织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绩效评价及考核验收工作,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涉农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安排、工作日常调度;县财政局主要负责整合资金来源和监督管理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其他主管部门主要根据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完善本系统的专项规划,做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按规划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县纪监委、审计、督查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考核。
附件2:印江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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