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粮食安全应急网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27 17:37:26来源: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阅读量:96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七区粮食安全应急网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23日
二七区粮食安全应急网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20〕3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完善我区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畅通应急供应渠道,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粮食安全应急网点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以粮食安全市县(区)长责任制要求为指导,严格落实《暂行办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管理、企业参与、共同构建”的原则,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应急网点,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应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建设目标
以确保在严重自然灾害和紧急状态下的粮食供应为底线,加快建设粮食安全应急网点,2020年7月底,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在全区选定27个应急供应网点,构建起“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
根据我区现有常住人口总数,按照“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应至少建设或选定1个应急供应网点,在中心城区每3—5万人应至少建设或选定1个应急供应网点选定”的要求,对拟定的27个建设目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摸底考察,完成全区社区、乡镇人口分布情况调查,全面掌握粮食安全应急网点规划布局所属基础数据。
(二)组织实施阶段
依据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选定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签订协议书,建立管理档案,授发“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牌匾。
(三)集中验收阶段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检查验收,完成全区粮食安全应急网点档案和数据库建立、分布图绘制工作,确保所有网点实现正常运行,发挥应急供应保障作用。
四、申报条件
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经营业绩和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
(二)军粮供应网点、粮油专营店和大型粮食加工、批发、配送企业的连锁经营网点营业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粮油专柜面积20平方米以上。
(三)购进粮食商品时有正规销售发票,有粮食购销台账,保留粮食供货者及粮食质量认可的有效证件,并按要求向区发改委和统计局报送粮食购销基本数据。
(四)建立不合格粮食产品退市制度和可追溯制度,经营的粮食产品必须是取得“QS”认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五)其他应为应急网点符合的条件。
五、申报程序
(一)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向全区粮食经营企业及主营粮食的经营者发布申请通知。
(二)有意申请二七区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的向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资料。
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最近年度财务报表;
最近年度完税证明;
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申报表(附件)。
(三)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审确定粮食安全应急网点,并向社会公示,对验收合格的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签订协议,举行授牌仪式。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二七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工作组,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牢时间节点。务必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7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网点选定。应急供应网点的选定,必须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结合我区人口分布实际情况,公开公正公平,依法依规依据进行。
(四)规范网点管理。网点一经选定,要及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建立网点档案,规范管理程序,落实管理措施,确保粮食应急供应网点遵规守章、可控可用。
(五)落实补贴政策。对符合考核标准的粮食安全应急网点按照每年每个网点补助2万元予以补助。区财政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负责财政资金支持,将27个应急网点每年的补贴费用54万元及每年的应急培训、粮食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费用6万元,共计60万元的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六)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探索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模式,建立管理台账,建立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网点经营行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掌握粮食安全应急供应网点制度建立、台账记录、政策执行、问题整改等情况,指导网点平时搞好经营、急时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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