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埇桥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工作方案(全文)
2018-09-13 10:55:07来源:埇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阅读量:2750
埇桥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区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步伐,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确保“十三五”农村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提供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将股份制融入农业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的发展新模式,大力发展埇桥特色高效农业,有效破解“三农”发展难题,走出一条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发展之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确保集体增益、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加快全区同步小康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尊重意愿。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根据试点村的优势条件,科学、民主地确定试点内容和实施重点。充分发挥地方主观能动性,各乡(镇)、有关街道自主申报,切实尊重农民、集体以及参与试点各类经营主体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路径引导,把握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实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各类要素资源,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
3.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制定方案,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严格试点操作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合理。
4.稳妥推进,风险可控。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按程序、分步骤地推进改革试点。坚守改革底线,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农民。
二、目标任务
全区每个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选择1个村(社区)作为“三变”改革试点村。到2017年10月底,“三变”改革试点村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形成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丰富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新形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激发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农村信用体系、保险体系、担保体系等农村金融服务升级,初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通过试点,每个试点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资源100%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份;区财政投入的产业发展资金和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转变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金;引导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在自愿前提下,用自有资金入股企业、联合体、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达100万元以上;引导社会资金入股企业、联合体、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达200万元以上,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到2018年初,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资源变资产
资源变资产就是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或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具体实施中,试点可进行以下探索:
1.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即对尚未承包到户、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林地、园地、“四荒”(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等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入股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2.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即对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包括集体兴建或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3.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运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牢牢把握我区全国“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区契机,组织试点村开展“农地”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地经营权权能实现新形式。
(二)资金变股金
资金变股金就是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生产的财政资金(直补农民、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灾救济、应急类等资金除外),在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整合,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契约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具体实施中,试点可进行以下探索:
1.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股金。将投入到试点村的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量化为村集体股金,集中投入到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或将财政投入到试点村以及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釆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2.财政扶贫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对试点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将财政扶贫到户资金,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确定贫困户持有的股份比例,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三)农民变股东
农民变股东就是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包括地上无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具体实施中,试点可进行以下探索:
1.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釆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基地+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既能够作为股东获得收益分红,又能够让有意愿就地务工的农民获得工资性收入。
2.开展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合作。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资源丰富的试点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农民盘活闲置房屋资产,以住房使用权入股,采取“旅游公司+农户”、“旅游公司+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
3.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在存量资产较大、集体收益较多的试点村,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清产核资、界定成员、量化资产、设置股权、颁证到户(人)”的要求,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权能,增加集体分配收入。
四、关键环节
(一)做好基础工作。承担试点任务的村,要根据试点需要,做好农村相关产权,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登记工作。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导试点村开展特色资源、生态资源、人文资源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为“三变”改革试点提供支持平台。各乡(镇)、有关街道,要根据试点村实际,制定相关产权评估办法,鼓励釆取协商方式对资产评估作价,也可引入有资质的中介组织进行资产评估。
(二)培育经营主体。根据试点村的区域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积极培育壮大一批内在要素齐备、管理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经营效益好的“三变”承接主体。各级、各部门要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重点向承担试点任务的村和“三变”承接主体投放。通过利息补贴、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政策性担保和信用评级授信等方式,解决“三变”承接主体融资难问题。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商业性补充保险优先以及特色农产品保险倾斜和开展农作物收入保险试点等措施,提高“三变”承接主体抗风险能力。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三变”承接主体结对帮扶,牵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到“三变”承接主体建立实训、研发基地,派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为“三变”承接主体提供人才及技术支撑。保障“三变”承接主体设施农用地需求,优先安排所需建设用地。
(三)推进股份合作。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导试点村依照民主程序,注册设立企业化的资产运营实体,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合作社。由村实体、农民和“三变”承接主体按照试点内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作项目、合作方式、合作股份、利益分配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股份化的合作经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村实体规范化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出资者、经营者和农民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条件的可引入职业经理人,提高村实体的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
(四)强化风险防控。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导试点村加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公开“三变”改革试点的全过程,扩大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完善试点村“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将改革形成的股权和收益纳入“三资”监管系统,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督促参与试点的经营主体严格按照会计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财务和资金管理。强化承接主体、村集体和农户的契约责任,合理设置村集体和农户股权分配比例,提倡釆取保底收益加分红的方式,使集体和农民稳定获取收益。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研判各类政策性风险,探索制定“兜底”政策,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五、时间步骤
全区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从2017年3月开始,到2017年10月结束,试点时间为八个月。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1日-3月30日)。
1、成立组织,制订方案。各乡(镇)、有关街道成立“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并指导试点村在村党总支和村委会领导下,成立由村级组织负责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以及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确定试点范围,明确试点内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报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审批后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学习考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学习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原则、改革内容、改革意义和操作流程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农民和基层干部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组织乡(镇)试点工作业务骨干、试点村干部、群众代表赴先期试点村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
(二)实施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10月15日):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责任,组织开展试点。试点期间,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工作调度,跟踪把握试点进度,定期组织指导督查,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
1、清产核资,资产量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严格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并分别登记造册。清产核资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范围和量化方式,并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成员资格界定,股权配置。召开社员大会讨论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以户为单位编制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情况摸底登记表,成员摸底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并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依据人口、土地、劳力、等基本要素,区分社员类别,确定折股量化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比例,配置成员股权。股权配置方案由全体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完善股权管理,建章立制。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股权确定后,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构。民主制定股权管理、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和财务监督等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监控管理。
(三)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6日-10月31日):承担试点任务的乡(镇)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连同验收申请,报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11月上旬,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组成验收组,对全区“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检查验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模式和引领性的示范典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在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有关街道都要明确“三变”改革试点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试点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三变”改革试点实行上下联动,层层负责。区级重点负责制度设计、试点审批、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乡(镇)、有关街道是“三变”改革试点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指导试点村搞好清产核资,加强“三资”监管,做好试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工作。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规划、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帮助。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要与承担试点任务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签订任务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区直包保单位要与包保的乡(镇、街道)同奖惩,要指派专人长期驻村指导,每周要将包保村“三变”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联系制度。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与各乡(镇)、有关街道要建立定期信息报送制度,密切跟踪试点工作进展。建立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村联系制度,每个成员单位都要联系一个试点村,加强工作指导,把握方向路径,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各乡(镇)、有关街道要抽调懂政策、懂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试点村,与选派干部、驻村工作队一起,指导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督查总结。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试点进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试点方案的实施、试点的进度、保障措施落实以及试点中遇到问题的解决情况,试点任务按时间节点的完成情况、试点经验模式探索情况、干部群众对改革试点的评价情况等。“三变”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每次督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汇总到“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予以通报。试点结束后,区、乡(镇)、有关街道、村对要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注:埇桥区,隶属于安徽省宿州市。位于宿州市中部,东临灵璧县,南接固镇县、怀远县,西靠淮北市,北毗萧县、江苏省徐州市。辖11个街道25个乡镇:三里湾街道、埇桥街道、北关街道、西关街道、南关街道、东关街道、道东街道、沱河街道、城东街道、三八街道、汴河街道,大营镇、永镇乡、蕲县镇、桃园镇、北杨寨乡、大泽乡镇、芦岭镇、大店镇、朱仙庄镇、西二铺乡、符离镇、灰古镇、蒿沟乡、苗庵乡、桃沟乡、时村镇、永安镇、支河乡、夹沟镇、曹村镇、杨庄乡、栏杆镇、谢集乡、褚兰镇、顺河乡。面积2868平方公里,人口173万(2017年常住)。
埇桥区是“中国书法之乡”、“中国马戏之乡”、“中华烧鸡之乡”等。秦末陈胜吴广起义发端于此,白居易曾寓居符离“东林草堂”。地貌北有山区,南为平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河流有奎河、濉河、沱河、浍河等。
埇桥区旅游景点有五柳风景名胜区、马皇后故里、赵孝故里、垓下之战遗址、朱棣屯兵壮马处、闵子骞祠墓、林方标的探花府、白居易的东林草堂、刘伶醉酒处、赛珍珠故居、涉故台遗址、刘邦教驽台、九女坟石刻、流沟寺、大方寺、老海寺、秦山寺、雪峰烈士陵园、支河烈士陵园、丁盛烈士陵园、褚庄烈士陵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