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府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20 16:56:46来源: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579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凤凰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东昌府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昌府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东昌府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试点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聊城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为导向,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交通强国试点建设提供有力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以区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形成权责清晰、建养并重、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到全省前列,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优良中等路占比不低于80%,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到2025年,基本形成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实施农村路网提档升级,全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评价达到5A等级,农村物流实现村村通快递。

到2035年,全面建立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有效支撑交通强国试点建设。

三、完善管理养护体制

(一)加强区级统筹和指导监督。发挥“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和“路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镇、街道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四好农村路”区级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和引导,统筹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强化资金配套与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加强各镇、街道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的绩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落实区镇村三级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各级要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制,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机构建设,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履职尽责。完善区、镇、村三级“路长制”办公室,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监管严格”的“路长制”工作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机构建设,承担起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环保督查的责任。发挥镇、街道,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各镇、街道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夯实交通设施保障

(三)加快提升路网设施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公路与高速路网、普通国省干线的衔接,推进高速公路沿线镇、街道增设互通或出入口,有序推进县道、乡道全部升级为三级路,具备条件的村道实施“单改双”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尽量利用旧路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时,可结合需求同步建设公交停靠站台、候车亭,有条件的设置港湾式停靠区域。实施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在主要农村公路增设路沿石。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新建改造项目安防设施“三同时”制度,区公安交警、应急等职能部门要参与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要逐步完善,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建全养护运行机制

(四)全面提升养护水平。按照“路面完好、路缘清晰、标识醒目、设施完善、排水通畅、路域洁美”的基本要求,不断提升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养护提升工程实施,加大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加强灾毁路段修复。加强养护应急体系建设,加大人员配置和物资装备配备,提高农村公路灾害防范及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将城市道路养护保洁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支持养护保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在正常养护领域鼓励开展建养一体招标、养护工程市场招标等模式,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提升运输服务品质

(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村客运枢纽、综合服务站、候车亭等提升和建设,完善公交网络布局,结合需求提高农村公交覆盖和班次密度,推进公交向人口密集、道路符合安全条件的自然村延伸,对运行条件差的公交线路要进行安全评估及制定安全运行方案,确保运行安全。加快更新农村公交车辆,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运力结构。(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七)完善农村物流网络。加快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和普惠城乡的物资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城市配送、邮政快递、供销、农业、运输等农村物流资源,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多站合一”,提升农村物流节点覆盖率。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提升农村邮件快件货运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七、强化养护资金保障

(八)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区政府每年列支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养护工程、养护管理等支出,建立养护资金投入与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结合道路路况、交通量等养护管理需求,合理确定正常养护标准,报区政府和财政部门核定,由区财政结合省、市补助资金安排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九)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财政局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区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合理确定不同等级路线的正常养护成本,严格日常养护考核,建立健全日常养护定额核算和养护工程计量支付制度,努力提升养护资金使用成效。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十)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切实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申请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逐步建立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

(十一)简化农村公路项目审批。优化精简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审批流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实施的改建和养护工程,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按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自规分局、区水利局)

(十二)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加强客货运企业和农村公路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规定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

(十三)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绿色集约、融合发展、智慧创新等理念,探索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推进“农村公路+”等多元融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护水平,建立东昌府区“四好农村路”信息化平台。(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大数据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强化综合管理和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管理,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构建交通、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整治的长效联动机制,推动路域环境持续向好。做到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穿越和跨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法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场晒粮等现象、公路及公路范围无堆积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如有聊城市东昌府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东昌府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潍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莱芜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