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2021-07-14 15:28:34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阅读量:717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部署,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面摸清新申请确权、因纠纷等原因未确权、因信息错漏需要纠正、因分户需要分立承包证、遗失补办等需求的基础上,按照《花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长效管理工作细则》,分类有序抓好查缺补漏等工作,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长效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确保稳定。本次“回头看”是对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的规范和完善,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不是重新调整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必须维持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实事求是。对农户提出的规范和完善的申请,要认真核实,符合条件的要应确尽确、应纠尽纠。对符合条件的土地互换、转让等导致承包经营权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做到账实相符。对历史原因造成账实不符的,要尊重历史、分类处理。
(三)依法依规。要严格按照承包土地确权有关法律和政策,严把确权和纠错政策尺度,一把尺子量到底。要规范程序,坚持“阳光操作”,规范抓好研究部署、过程管理、结果公示等各项工作,严禁以权谋私、暗箱操作。
(四)依靠群众。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回头看”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政策宣传,把土地承包确权有关法律政策讲清讲透,有效预防和化解土地承包矛盾纠纷。
三、工作程序和进度安排
2021年4月底,完成确权颁证档案整理和数据汇交。2021年7月前,完成全区本次“回头看”有关工作。
(一)部署准备(1月25日前)
1.区级(1月20日前):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举行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议。指导协助乡(镇、街道)收集整理二轮承包档案和需纠错的已确权档案底稿。落实工作经费(按照350元/户预算资金),启动技术服务方招标工作。
2.乡(镇、街道)(1月23日前):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摸底情况和二轮承包档案、确权档案,制作确权和纠错数据对比台账。
3.村级(1月25日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已经确权的村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未确权的村制定确权工作方案)。村级方案应当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大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如召开村民大会,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会议组织要做到“四签两不准”,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并加盖当事人手印。通过的方案要公示到村民组,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报送乡(镇、街道)审批。公示期间,可结合摸底情况,印制农户申请相应表册。
(二)全面摸底(1月10日前)
村集体要组织村组干部全面摸清新申请确权、纠错等各类需求情况,形成摸底表,按照新确权、变更登记、分户等情形,做好分类归档。摸底情况要公示到组,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按程序报乡(镇、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
(三)农户申请(2月10日前)
村集体指导群众,对照《花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长效管理工作细则》,按照各户情况,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
(四)村级初审(2月25日前)
村集体在受理农户申请时,同步开展现场初审。重点审查申请确权地块是否属于二轮承包土地、是否存在纠纷,对开荒地等不能确权的情形,要做好政策解释,不予受理;对有纠纷的,待纠纷解决后受理。村级现场初核后,要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对拟办理各类确权手续的农户进行逐户研究讨论,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办理,制作初审台账等审核成果报乡(镇、街道)。要认真梳理排查矛盾纠纷、掌握情况,能调处的要及时调处,并建立相关台账档案。
(五)乡镇复审(3月1日前)
乡镇要对村级初审结果进行复审,重点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对比分析拟确权地块、面积和二轮承包偏差较大的申请农户和村组,查找防范可能引发错漏的确权申请,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退回处理。乡(镇、街道)要召开政府(办事处)会议,研究有关疑难情况,审核研究拟办理确权相关手续的农户名单。审核通过的名单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对要及时了解和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六)区级审定(3月5日前)
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提交的审核结果材料进行会审,重点审查存在矛盾纠纷的确权农户和问题隐患较多的村组。审核通过,达到启动下一阶段条件的,派技术服务方入驻开展工作,乡镇和村要为技术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
(七)指界勘界(3月5日至4月20日)
村集体组织群众对照二轮承包地块信息,配合技术服务方对拟办理手续的地块进行测绘,通过卫星影像勾绘每户农户承包经营地块信息,准确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指界勘界时,原则上以组为单位,地块指认时四至相邻农户在场,相邻农户不在场或者有纠纷争议的,不予勘界测绘。勘界相关结果要经农户和村组干部签字确认并公示到组,公示期7天。
(八)建立档案(4月20日前)
勘界数据经村组公示无异议或处理异议后,报乡(镇、街道)审核,由乡(镇、街道)提交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方会审,数据达到汇交标准后,4月25日前完成数据入库,4月30日完成瑕疵数据的核实校正。
数据入库后,对照《关于加强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移交工作的通知》做好档案收集整理(清单见附件2)。其中村级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逐户清理档案材料,制作颁证清册,颁证清册经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随同汇总表册、音像资料等材料一并报送乡(镇、街道)。技术服务方协助村级做好文档整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审核村级报送的档案,重点审查程序是否到位、资料是否齐全、颁证行为是否符合政策、发生矛盾纠纷的申办事项是否已经完成矛盾调处,对与二轮承包数据偏离较大的农户要认真核实处理。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会议研究审核,通过审核的,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本级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与区档案馆一起做好乡(镇、街道)和村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九)制证颁证(5月1日-6月30日)
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颁证清册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到位、发生矛盾纠纷的申办事项是否已经完成矛盾调处。对符合颁证条件的名单,经乡(镇、街道)反馈到村,由村级张榜公示到村民组,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报请区人民政府研究颁证,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及时组织制作确权证书。
证书制作完成后,由村级张榜公示颁证清册,公示期为7天,组织农户签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十)检查验收(7月31日前)
颁证完成后,乡(镇、街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档案材料移交区档案管存档。验收未通过的,乡(镇、街道)要查缺补漏及时整改。验收通过后,按照约定向技术服务方支付服务费。
“回头看”工作完成后,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常态管理阶段。村集体要认真履行农村土地所有权人职责,制作《土地承包台账》《土地流转台账》,明确专人抓好土地承包违法行为排查监管等工作,把土地承包管理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调处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对确权证需要更换、注销等常态化管理业务,每半年组织1次集中办理。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花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对“回头看”工作半月1调度。各乡(镇、街道)是“回头看”工作审核把关的第一道关口,要制定专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主抓领导,压实责任。村集体是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发包方,对照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勘界、纠纷调解等工作需要成立相应工作组,确保工作专人专抓。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把好事办好。宣传重点要聚焦,着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重要性、政策法律和程序,帮助群众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主动认领任务、熟悉政策程序,积极配合有关工作。要抢抓春节前后的有利时机,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渠道宣传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三)加强纠纷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确权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必须把矛盾纠纷调处贯穿“回头看”工作全过程。要主动研判,相关部门要对矛盾纠纷点提前研判,做好应对准备。要深入排查,对各类承包经营纠纷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要认真调处,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科学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升级之前,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四)严肃工作纪律。承包土地事关千家万户,是群众高度关注的大事要事,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本次“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不能因为赶进度忽视质量,不能因换届影响工作,确保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禁在确权中以公肥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现象,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提请纪委(监委)从严查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防止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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