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办理房地一体土地证需要收费吗?一宅多户如何办理登记?
2021-06-30 16:57:4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577
房地一体土地证是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后统一颁发的证书。那2021年广西办理房地一体土地证需要收费吗?一宅多户如何办理登记?
一、2021年广西办理房地一体土地证需要收费吗
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7号)要求,除工本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确权登记时段之外,由农村村民自愿、单独申请宅基地登记确权登记的,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8〕14号)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宅多户如何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1、属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农民公寓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
2、属于因继承、分家析产等原因,造成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若遗嘱或者分家析产协议对宅基地作了明确分割,分割的宅基地经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符合不动产单元划定标准,可以分别办理登记;若遗嘱或者分家析产协议对宅基地未作明确分割的,按照宅基地使用权共同共有办理登记。
3、属于存在民事纠纷的,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
三、一户多宅等不能登记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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