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划转税务部门,有啥影响?
2021-06-29 18:27: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40
2021年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划转税务部门,有啥影响?
一、短期影响
1、土地出让收入变成了税务强制性征收。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房地产老板们,将面临牢狱之灾。
2、以往城投和地方的购入返还模式被终结。城投不能再通过这种方式扩大资产负债表了。
购入返还,即地方政府为支持城投企业发展向城投企业变相注入土地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在城投通过一级市场购地后向其返还土地出让金。该模式可以快速扩大城投企业的资产和权益规模,从资产负债表上降低其债务负担,同时城投企业能够以土地进行抵押贷款,满足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
至于其它影响,现阶段并没有太多变化,因为税务征收后,也还是归地方所有。但这为之后调整国家和地方的收入分配比例留下了口子。
以往出让金收入全部归地方所有。现在,出让金收入进入了税务系统后,国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分配比例,将土地出让收入一部分归国家,一部分归地方。
二、长期影响
1、由于国地税合并,地方土地收入将逐步被中央层面控制,甚至参与到分税制体系和转移支付中。
虽然通知里说了:只是改变一下征收流程,过去地方政府怎么收怎么花,将来照旧。“土地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土地出让金还是纳入地方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里。
2、对房价的影响
我国一手新房定价,是政府定价的。二手房是市场定价+政府管控。
因此,降房价依然是政府说的算,既然房价均值没降,那就说明有的一线城市房屋依然值钱,同一个大城市(北京、武汉),房价从不到1万-n万不等,级差地租现象很明显。
三线城市地方政府高度靠卖地,没有降价动力。三线反而是房价年年推高。被抛弃的区域,逐步变为鬼城,但大部分人,也不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