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受让方指的是谁?土地受让方有哪些权利?
2021-06-23 16:31:4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665
国家大力支持土地流转,公平有序的流转环境让农村土地流转增长幅度明显提升,成为盘活乡村经济的内在动力。土地流转中的承包方一般指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户,那么土地受让方指的是谁?土地受让方有哪些权利?跟着农交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受让方指的是谁?
土地流转双方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后,最后得到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就是土地受让方,一般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不仅要具有农业经营能力,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也就是说,达成流转后,受让方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尤其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土地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提前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约定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土地受让方有哪些权利?
1.改良土地
土地受让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对土地进行改良,建设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强化农地生产能力,并且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但受让方对土地进行改良、建设配套设施,需要经过承包方同意。
2.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流转完成后,受让方获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果合同有效期内,土地受让方由于自身原因想要对土地经营权实行再流转的,需要获得承包方的书面同意,并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
3.融资担保
受让方可以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广大农村地区拥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而土地流转盘活了这份资源,让土地创造出更多价值。以上就是关于“土地受让方指的是谁”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