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021-06-11 17:48:3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79
农民一般都是只有其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很多人对其农村土地,这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等的权属所有不了解。那么,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呢?接下来就由农交网小编来说说吧。
一、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农村宅基地归当地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不过宅基地的适用对象仅限集体成员,虽然国家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合法的流转,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并且转让者不能再被批准新的宅基地。宅基地转让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不能单独转让的,其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5、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果是属于一户一宅的话,一般就需要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并且还要有证据表明自己是已有住房保障的,
一般只要符合以上五个条件的农民朋友,其宅基地转让及其房屋的买卖才合法。
农村宅基地归当地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一般农村只有其所有权。希望农交网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