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水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021-06-09 15:58:14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58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泗水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水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泗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泗水县城市总体规划》,参考我县近年土地供需情况并结合对今年经济社会及生态文明发展形势预测,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措施,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总量适中、结构合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结构
2021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6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4公顷,住宅用地7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公顷,特殊用地1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布局
根据《泗水县城市总体规划》《泗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的要求,2021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其他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使用农村综合整理指标和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指标。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引导支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低效用地,鼓励利用未利用土地,适当提高容积率标准,鼓励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引导地上地下空间深度开发利用。优先保证具有高效节能、高附加值、高辐射力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重点支持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决定性作用,保障公共设施土地供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精神,有序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对电力、通讯、热力、燃气、供水、污水处理、高速公路等经营性基础设施以及营利性教育、医疗、文化、科研等社会事业用地,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坚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制度,加强土地供应条件及交易过程的监管,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制度。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城市综合功能。
(三)强化土地供应和管理制度落实,保障宏观政策落实。继续实行有保有压的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新旧动能转换”“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等产业发展政策,统筹相关产业用地。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中小学大班额及医疗、养老、旅游等政策支持产业、惠民工程用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将更多居住用地推向市场,解决土地供需矛盾。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等土地出让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介入,高效服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把握全面,科学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年度民生工程用地、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面保障,合理压缩工作时限,提高土地处置效率。
(二)部门配合,通力协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泗水县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全程跟踪,强化监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跟踪,分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确需在年中调整供应计划的,应及时按规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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