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021-06-09 15:57:00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阅读量:62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汶上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汶上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汶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2019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总量适中、结构合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全力保障年度重点工程和民生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总量
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72公顷(折合4080亩)。
(二)结构
在2020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公顷(折合150亩),工矿仓储用地156.9公顷(折合2353.5亩),住宅用地64.46公顷(折合966.9亩)(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54.46公顷、折合816.9亩,其他住宅用地10公顷、折合150亩),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4.64公顷(折合69.6亩),交通运输用地20公顷(折合3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公顷(折合240亩)。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合理确定供地时序。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稳定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住房用地”供应占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74.65%。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经县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不予供地。
(三)充分保障县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依据项目发展规划和资金到位情况确定具体指标。乡镇(街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扩大土地有偿供应范围,探索弹性出让或先租后让的供地模式,健全土地有形市场。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宗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并在《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严格项目准入,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有序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开发区要加强部门协商配合,促进现有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优化,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
大力推行“飞地经济”模式。通过健全税收分成、强化用地保障等激励措施,鼓励招商引资的新上工业项目集中连片建设、集群发展。鼓励园区外的现有工业企业通过“拆企并企”“拆企入园”等方式进入园区发展。加大低效闲置用地清理盘活力度,严守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优先考虑低效闲置空闲土地。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和民生项目要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对于投资大、占地多、效益好的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政府重点项目,争取使用省计划指标;对于列入2020年度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和重要事项用地,通过我县土地整理和挂钩置换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及分配的指标予以解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如有济宁市汶上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汶上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潍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莱芜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