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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怎么获取?不同类别方式不一样!

2021-05-28 17:43:0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46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处分的权利。那么土地使用权怎么获取?

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二、国有建设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划拨和有偿使用两种方式,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出让、租赁和作价入股。目前,国有土地的供应方式以有偿使用方式为主,有偿使用和划拨方式并存为基本思路。

1.国有建设用地的划拨方式

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权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

(1)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规定

(2)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即不得流转。如果需要转让、出租、抵押等,应当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或经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不需要使用时,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不得改变。要改变用途要经批准,并重新签订合同。不属于划拨范围的,要实行有偿使用。

(4)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只需要缴纳国家取得土地的成本和国家规定的税费。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指国家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一次性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费用的行为。

目前,国有土地出让方式一般有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四种形式。

(1)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

指在规定期限内,由符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受让方),以书面投标的形式,竞投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评标决标、择优而取。招标的文件包括:招标通知书、投标指引(或招标须知)、投标书、中标证明通知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土地使用条件)等。

(2)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利用公开场合由政府的代表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持拍卖指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也可委托拍卖行拍卖),由拍卖主持人首先叫出底价,诸多的竞买者轮番报价,最后价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3)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指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通过协商的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应先用地者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经批准后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地价、出让年限、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以及土地使用条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家对出让的最高年限的规定:

a.居住用地70年

b.工业用地50年

c.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d.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e.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5)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

即国家将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而土地使用者按年度向国家缴纳租金的行为。目前这种方式正在试点中,弥补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一些单位一次支付出让金有困难,或不需要长时期地使用土地者,满足了中小投资者地需要。

(6)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即将一定时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价,作为国家的投资计作国家的股份。这种方式在目前的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中采用较多,既解决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问题,又为困难企业的改制改组创造了条件。这主要针对现有国有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改制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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