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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和利用的通知

2021-05-08 14:18:35来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阅读量:801

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0]1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明电[2020]21号)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和利用的通知-截图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农作物秸秆禁烧事关环境空气质量、群众身体健康、交通安全等多个方面,农作物秸杆也是宝贵的资源,充分利用秸秆是促进农业节本增收,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当前即将进入夏秋季节,极易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对此,各责任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防严控严督,全力以赴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要树立打持久战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防为主”的推进机制,严格落实禁烧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包干责任制,将秸杆禁烧工作细化到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禁烧工作网络体系和责任体系。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火点的逐级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机场和城市周边、铁路与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火点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追究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野外烧荒和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要求,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面督导巡查

各禁烧督导组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对行政区域内“第一把火”和重点禁烧区域内的火点,要依法从严查处。各督导组要持续不间断开展现场巡查,对督导中发现的工作放松,巡查执勤安排不到位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每天汇总督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管委会汇报有关情况。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基层社区网格员力量,开展全天候轮守值班和巡查,确保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公安、消防等应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和器械购置,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行动,一旦遇有火情,做到快速出动,及时处置。要强化科技支撑,充分运用国家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铁塔智能监控预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秸秆焚烧行为,有效解决防控区域大、人力监管难、资源投入多等难题。

三、坚持疏堵结合,推进秸秆利用

社会事务管理、生态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耕地质量提升规划(2014-2020年)》和“四减四增”等相关要求,积极探索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安排专业人员做好指导培训。相关单位要尽快建立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安排资金对秸秆收储进行补贴,坚决防止一烧了之。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机转型升级,研究制定资金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加大对农作物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机的补贴力度,提高秸秆还田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秸杆资源化利用水平。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域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加强对各环卫保洁队伍的教育培训和作业流程管理。组织专人及时清运、处理堆积在路边、林地、沟渠、田间地头废弃秸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禁烧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秸秆禁烧意识。要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和印发明白纸、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广泛传播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在乡村主要交通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口号、树立警示牌,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利用村里大喇叭、宣传车深入到每家每户、田间地头进行广泛宣传,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要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加强村内监管和教育劝导。宣传部门要重点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滚动宣传秸秆禁烧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秸秆禁烧。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如有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济阳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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