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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1-04-16 13:50:35来源:峄城区人民政府阅读量:99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部署要求,抓好乡村产业振兴领域重点工作,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5年,全区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到2030年,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全区半数以上乡村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峄城区乡村产业振兴-截图

一、壮大优势产业,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一)加强乡村产业平台建设。根据镇域农业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发挥新型经营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加大农业产业基础建设投入,力争创建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创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强镇5个、创建市级及以上乡土产业名品村50个。通过平台打造,促进区、镇、村三级联动发展,辐射带动乡村产业兴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稳步提升粮食产能。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首要任务,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通过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实施、粮食绿色高产创建等,打造保障国家和区域粮食安全有效供给的核心区。有计划推进整建制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新技术、新机具,推动全区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确保粮食总产量保持在33万吨左右。(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

(三)加快恢复生猪产能。积极引进培育集饲料供应、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大型养猪企业,落实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新建大型养猪场环评承诺制等政策,提升动物防疫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生猪产能2020年接近正常年份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调整优化养殖结构,推进畜牧渔业转型升级,提高稳产保供能力。(牵头单位: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

(四)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发展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林业、设施渔业,扩大规模、提升设施水平。在设施农业、林业方面,以扩大蔬菜、苗木等作物设施种植面积为重点,新建改建一批智能温室、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在设施牧业方面,以提高生猪、蛋鸡等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为重点,新建改建一批规模以上生态养殖场;在设施渔业方面,以推广工厂化养殖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渔业设施养殖面积。(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五)扩大特色产业规模。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规模化、特色化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现代设施、现代种养农业,重点培育峄城石榴、峨山核桃、阴平长红枣、底阁渔业和黑鸡枞食用菌、吴林和坛山蔬菜、古邵马铃薯等特色农产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快产业融合,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规模以下企业转规上。加大“双招双引”力度,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新六产”。到2025年,争创省级农产品加示范企业2家,争创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培育一批市级“新六产”示范镇、示范主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七)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通过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拓展观光采摘和休闲体验功能,打造一批相对集中、业态丰富、功能完善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乡村旅游园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公共资源共享行动、乡村旅游,石榴、长红枣、核桃等特色产业,拟定东部七里店-左庄-西马寨,西部王府山-曹马-白庙-斜屋-石头楼等连线村打造两条精品路线。到2025年,乡村旅游消费收入达到18.1亿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局)

(八)提升农业科技应用和服务水平。要抓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推进与东华软件公司在蔬菜和石榴设施种植智能运用项目的合作,创建智慧农业应用基地。要利用好扶持政策,开展农业配套设施建设,加大仓储加工、冷链物流建设扶持力度。要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农业病虫防控,建立监测点,引导种植大户,对周边群众开展服务。要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中示范户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农业产业整体从业者素质。到2025年,创建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2家,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2亿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大数据局、区供销社)

三、发展绿色农业,促进乡村产业持续增长

(九)提升耕地质量。深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生态地膜栽培和秸秆高效利用模式及技术,推动废旧地膜、微灌材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实现农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到2025年,全区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5万亩,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大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产业,培育一批绿色发展典型技术模式。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厕所粪污好氧发酵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十一)加快农产品品牌培育。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提高涉农地理标志商标及其他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重点发展“峄城石榴”“阴平大枣”“峨山核桃”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争创省级、国家级知名品牌,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双品牌战略”。加快建设高标准峄城区品牌农产品综合宣传营销平台,依托省、市等主流媒体,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提高农业品牌市场信誉度,提升我区名特优新农产品市场占比。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与保护,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培育和认证,完善“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保护政策,强化产品防伪标识使用和证后监管,促进“三品一标”质量品牌提升。到2025年,全区建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8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推进智慧农业进程,打造乡村产业科技支撑

(十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积极打造农业科技示范点。围绕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业绿色防控技术以及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推进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全面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建立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立足农业新成果新技术,集成创新推广模式,构建“专家+示范基地+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机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应用。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农业良种工程,完善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体系,大力推广优良品种。(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十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素质大提升行动,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引导有志投身现代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农村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农技推广人员、复退军人、返乡下乡涉农创业者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到2025年,全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四)加快智慧农业成果应用。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促进智慧农机与农业融合,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重点在大宗农产品产区和特色农产品种养区,适度扩大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范围,推进农业物联网、农业特色互联网镇村、农产品电子商务村等农业信息化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区农业局、区科技局;参与部门:区财政局、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培强产业主体,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十五)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独立申报和自主实施财政支农项目,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规模,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体化、企业化和全产业链发展。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现代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到2025年,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5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家,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达到5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六)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探索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围绕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土地经营权、林权、集体养殖水面经营权、山塘产权登记颁证,探索以权入股方式,全面激活农村沉睡资产。(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强化政策保障,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十七)强化金融支撑。加大投入力度,公共财政向乡村产业倾斜,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创新投入方式,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支持工商资本进入乡村产业领域。充分发挥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信贷保障。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增加保险种类,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推广“鲁担惠农贷”“鲁青基准贷”业务。深化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每年争取1个重大涉农项目入库。(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八)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重点探索推进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助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认真落实地方特色险种省级奖补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商业保险,形成“政策性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补充”的农业保险格局。(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十九)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将种植养殖配建的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探索推广乡村产业发展“点供”用地模式。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利用4年时间全面盘活利用现有闲散土地。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民宿、乡村旅游等业态。(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峄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如有枣庄市峄城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峄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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