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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总结

2021-04-15 17:31:04来源:桂阳县农业农村局阅读量:859

2018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农发〔2017〕24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19〕7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沟通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力推动,严格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完成各个阶段的改革任务,现将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桂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总结-官网截图

一、工作完成情况

通过县、乡、村三级产改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全县22个乡镇(街道)357个村(居委会、农村社区)5308个农村集体190752户农户,按照改革规定和相关程序,共清查集体资产454887.71万元,集体土地面积425.81万亩,清产核资录入完成100%;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766631人,编制成员名册完成100%;成立了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357个,同时赋码颁证并开设了银行账户,初步探索政经分离,完成100%;村党组织书记任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94%,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相继挂牌办公。全县继续深化改革工作,截止目前止,全县量化农村集体资产454887.71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8578.94万元,乡村组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和建立股权台账100%;成立组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并赋码颁证7个,占比0.14%;颁发股权证书110000户,占比61.2%。

二、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县委书记彭生智为组长的桂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黄力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处级领导彭国春任办公室主任,从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6人为产改办工作人员,为改革顺利推进筑牢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研究制定方案。研究制定了《桂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办发﹝2018〕15号)、《桂阳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方案》(桂产办﹝2018〕6号)、《桂阳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9〕8号)、《桂阳县启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有关事项》(桂产办﹝2019〕11号)、《桂阳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分配指导意见》(桂产办﹝2019〕6号)等文件,每阶段工作都制作了流程图、任务表和资料归档模板。做到了改革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改革要求一种声音响到底,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工作基础。三是保障改革经费。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了根据改革工作任务实行县乡共投的机制,三年来县财政安排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70万元,预算安排改革专项经费880余万元(按照8000元/村预算)。各乡镇(街道)配套安排改革工作经费660余万元,县乡共投的经费保障机制为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广泛宣传,强化业务培训。全县通过召开各种大小会议、标语、广播电视、宣传专栏、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做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2018年10月17日组织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邀请市农经站副站长李小勤现场指导和实操业务培训,各乡镇分管领导、产权制度改革专干、财政所长等100余人参加培训。2019年4月19日和2020年7月28日组织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各乡镇分管领导、产权制度改革专干60余人参加培训。2019年10月17日,组织全县产改专干现场观摩正和镇西水社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随后组织业务培训,通过创新模式的业务观摩培训,取得良好成效。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控制单个培训课堂规模,实行一级培训一级的责任制度,县级培训乡镇骨干,乡镇培训到村,村级培训到组,一级指导一级。要求各乡镇(街道)每个阶段必须组织村组两级干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全县改革启动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6.3万余份,横幅标语3500余条,固定宣传牌、栏280块。

(三)上下联动,强力推动工作。作为农村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委书记和县长多次批示和主持改革工作调度会议,对于改革进度迟缓、质量不佳的7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了一次电视台全程录播的约谈会,有力地推动改革工作;县委副书记黄力、县政府副县长彭岳辉更是常态化调度产改工作,亲自率队下基层调研督导。县产改办专职队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每一改革环节任务都通过办点示范,如清产核资、系统录入、成员界定、赋码颁证、资产量化等,形成桂阳本地模式的工作流程、规范、过程资料等模版,再全县铺开,各乡镇(街道)根据改革工作需要,建立专职的产改班子和队伍,强化考核督导,重心下移、责任明确、绩效挂钩,形成了上下联动氛围,构建了全县一盘棋格局,始终保持强力推动工作。

(四)严格督导,落实考核方案。三年来,县产改办先后开展了15次督导,并及时下发整改督办函和提示卡,对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赋码颁证等工作实行村自查、乡核查、县抽查,制定出台“考核工作方案”、“考核评分细则”,每年组织县级集中验收抽查50%以上的村、每村抽查2个组集体,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复验,复检后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排名排位,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奖惩到位,三年来对各乡镇街道考核共兑现奖罚资金达48万元。

坚持高位推动保障、高质量宣传培训、高频率督导考核,确保全县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2019年6月19日省市领导来桂阳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专题调研时给予了高度肯定,在2019年7月12日全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会上推介桂阳改革先进经验和做法。

通过改革,一是摸清了家底。通过评估、登记和公示,让群众明白了自己的“家底子”,增强了集体意识。二是界定了成员。通过制定标准、讨论认定和公示,让群众清楚了“谁是一家人”,杜绝了“脚踏两只船”“哪里有好处就往哪里钻”的两头空、两头占的现象。三是明确了权益。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赋码颁证、资产量化和股权证发放,让群众吃上“定心丸”,确定了自己的份额和收益权利。四是实现了政经分离。设立集体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合作社模式管理、决策,社员及社员代表决定集体经济事务,脱离村委的行政管理运行方式,真正达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五是理顺了干群关系。通过资产年度清查和公示,集体三资变化让群众心中有底,还干部清白,大大减少纠纷信访,规范了集体资产管理系列制度和收入分配办法,维护农村社会安定大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调动。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全县所有的农村集体经营能力弱,经营收入少,农民从集体经济中所得收入微乎其微;另一方面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普遍意识淡薄,除了集体修路架桥、祠堂公馆建设外无集体认同感,无集体产权意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要我改”到“我要改”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农村集体改革的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在改革实践中对操作业务要求比较高,如成员界定、赋码颁证等工作,特别是填写清产核资报表、摸底表、公示表、成员名册、资量化、股权证填写等要求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要求,而现实情况是基层干部队伍零基础,难以适应改革需要。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一是由于集体经济基础普遍薄弱、实力不强,集体经济合作社的“两会”班子无法独立供养,均采取与村组干部交叉任职,导致集体经济组织班子的发展经济能力不强,观念不新,创新不多,举措不足。二是多年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多数承包到户,人为碎片化,流转不顺流通不畅,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区域优势、特色优势。三是配套政策不多,发展集体经济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更多的是要突破政策障碍、机制体制束缚,法律法规探索、部门单位合力、收益分配创新等。

四、建议

(一)厘清法定职能。针对现阶段(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几乎都是村委会和村监督委员会交叉兼职的问题,要逐步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逐渐脱离村委会管理职能,实行政经分离,全力投入到发展经济中去,使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等规范的经济实体要求进行独立运作,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二)深化权能改革。积极探索成员(股东)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慎重开展赋予股东对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担保权试点。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的法律法规或条例,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性质、准入条件、法人地位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等,为其发展壮大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三)规范三资管理。通过改革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更是理顺干群矛盾、各方社会主体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内容,现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特别是村组两级的财务收支管理报账平台、农村集体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尚未建立健全,监管队伍体系建设、人员配备尚未到位,建议做好政策的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文件操作,特别是纪检、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通力协作,抓好、管好、配合好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运营管理,逐步解决相关问题和完善体制机制。

桂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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