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沂源县大张庄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2021-04-15 10:29:57来源:沂源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97

各责任区、单位、村:

《大张庄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

大张庄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专项督导工作方案-截图

大张庄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镇党委、政府确定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到各村进行督导检查。

一、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县、镇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对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全面推进清产核资工作,推动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督导分工

第一组督导张庄、明末、旋峰、淤土地责任区

组长:唐力党委书记

副组长:宋金福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亓永贵农经站站长

魏佳君旅游办主任

王克臣国土所所长

崔凌云农经站工作人员

联络员:亓永贵

第二组督导松崮、南岩、曹家庄、赤坂责任区

组长:岳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付军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

成员:任秀云妇联主席、林业站站长

李永梅农经站副站长

陈磊国土所副所长

张艳玲农经站工作人员

联络员:任秀云

三、督导内容

从7月份开始,巡回到村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各督导组每月将督导情况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zznjzhl@163.com。

1.督导责任单位机构建设和工作部署情况。是否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是否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表决实施方案,是否进行宣传发动。

2.督导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①督导村是否按要求成立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和成员资格确认小组。

②督导村是否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草案)和成员资格确认办法;是否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方案和成员资格确认办法。

③督导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按要求对村集体账务进行处理;是否按要求填写清产核资表,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是否对入账价值与现实不符的进行价值重估;是否确认债权债务,核实新增资产、核销资产等;是否按要求完善清产核资报表。

④督导各村是否召开成员大会形成清产核资结果报告并公示,审核确认会议记录是否规范,报表资料是否完整,签字是否规范。

⑤督导清产核资结果是否按要求上报审核。

⑥督导制度建设和档案管理。是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是否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会议决议、相关调查登记表、实施方案、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电子等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相关资料是否报镇备案。

3.督导成员身份确认情况。

①重点督导成员资格界定办法是否经村民(成员)会议确定,会议记录是否规范。

②督导成员身份确认结果是否进行公开公示,是否报镇备案。

4.督导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情况。

①督导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方案是否经成员会议确定,会议记录是否规范。

②督导资产量化及股权设置方案是否进行公开公示,是否报镇备案。

5.督导经济合作组织成立情况。

①督导经济合作社章程是否经成员会议确定,会议记录是否规范。

②督导经济合作社章程是否进行公开公示,是否报镇备案;是否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

③督导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证是否发放。

6.督导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档案是否规范整理。

四、工作要求

(一)从严压实责任。各督导组要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安排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坚持严字当头,真督敢督严督,切实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二)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督导组要深入到村到户,通过现场查阅有关资料,与有关工作人员和农户座谈,力求真正发现问题,特别是对社会、个人留有隐患的问题。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能答复的应予以现场答复,不能答复的汇总上报研究后答复。

(三)及时反馈上报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结束后,督导组要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形成专项督导报告,报镇党委、政府,并向各村反馈。

>>如有淄博市沂源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沂源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