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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县江池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全文

2020-08-05 14:27:26来源:丰都县政府网阅读量:1420

2019年2月2日,重庆市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江池府发〔2019〕3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充分运用清产核资成果(2014年)、土地(林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打下坚实基础。主要工作任务有以下几项:

清查核实资产

1.清产核资的内容:资产清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清查。這里重点简述资产清查:

(1)总体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交通、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包括三个层级: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指全资控股企业)。

按会计科目划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参与经营性活动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在填报时应区分资产类型)、农业资产(牲畜资产、林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等。

(2)资源性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清查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分类进行,只登记面积、权属和经营情况等。资源性资产一般不确认价值,其清查要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次清理可应用2010年全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确权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避免和减少重复劳动。

(3)经营性资产:要以是否用于经营性活动为依据进行分析登记。

(4)帐外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的资产要进行估价,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较大的资产,可以进行价值重估。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以及估价方法和估值结果,顺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确定的估价方法和最终估值,作为入账依据予以确认。

2.时间节点:2017年12月31日为本次统一的资产清查登记时点。

3.责任分工: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的原则,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查为主,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配合村(社区)、社(组)妥善处置权属问题。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集体经济负责人、财务人员、民主理财人员、成员代表等为主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时间安排:2019年2月3日之前。

2.宣传培训:深入村(社区)、社(组),做好政策宣和业务培训,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有关政策、方法、程序和重点内容等,培训普及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切实保障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开展。时间安排:2019年2月4日—2019年2月15日。

3.清查核实:先将农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在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价值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核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明确产权归属,依法规范调整账目。时间安排:2019年2月16日—2019年3月1日。

4.公开公示:将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开公示,接受全体成员监督,按规定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时间安排:2019年3月2日—2019年3月15日。

5.录入系统:对本次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及时录入管理系统。清产核资数据管理系统由市里统一开发,与重庆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集体组织登记赋码,以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有效对接。时间安排:2019年3月16日—2019年3月28日。

6.数据上报:录入管理系统的数据确认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时间安排:2019年3月31日之前。

三、工作要求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负责组织、督促农村集体经清产核资工作,确保本次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按期完成。镇党委政府要将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稳定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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