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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2024-02-27 11:23:39来源: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95

2023年12月27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沙府办发〔2023〕99号),工作目标是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运营模式,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行体系等。如有沙坪坝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沙坪坝区农村产权交易。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府办发〔2023〕9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第十九届政府6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3号)精神,结合沙坪坝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 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用改革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活力、发展动力,严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非营利性为主、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正规范、稳妥有序推进”原则,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和发展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运营模式,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行体系;探索农村产权要素有序入市流转交易路径,畅通流通渠道;探索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交易机制;依托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为主体的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农村产权要素交易、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实践、自然资源生态价值探索、农业农村发展决策咨询等相关业务。

二、建设任务

(一)交易体系建设

成立区级交易平台,区级交易平台设置在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沙磁文旅公司),由沙磁文旅公司增设经营范围,承担区级产权交易平台职能,接入市级交易平台,负责包括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召开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推介会、交易撮合、组织交易、指导合同签订、出具交易鉴证、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采集抵押或质押登记信息、招商引资等综合服务;提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咨询、农村综合金融、农业项目包装推介、农村电商等延伸服务。指导各镇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建立镇街服务窗口。各镇街依托镇街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窗口,确定负责人1人,负责本辖区农村产权流转政策宣传、受理申请、信息收集、核实、汇总、提交,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农村电商服务等相关咨询,业务工作受沙磁文旅公司管理指导。

落实村服务网点。各村依托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网点,确定流转交易兼职经纪人1人,接收交易标的要件资料。网点负责本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核实、汇总、提交,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农村电商服务等相关咨询,业务工作受镇街服务窗口管理指导。

(二)流转交易品种

沙磁文旅公司按市农业农村委和市土交所的指导制定流转交易品种清单,并逐步补充完善,主要包括依法以转让、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农村土地权益、资产、服务等。区级交易平台流转交易品种在自愿前提下,可同时进入重庆土交所流转交易。

1.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机动地、农户承包地、未承包到户土地、林地、农田水利用地、水面等经营权,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2.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出售等方式流转交易。

3.“四荒地”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经营权,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按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关规定流转交易。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交易。

4.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使用权,是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采取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

5.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6.养殖水面使用权,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7.农业初始水权,权利人自愿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8.无需保留恢复办学且移交给镇街的农村闲置中小学校舍、操场等公益性设施设备使用权,权利人自愿进行的出租、入股、抵押等流转交易。

9.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盘活利用,权利人自愿进行的出租、入股等流转交易。

10.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集体自愿进行的出租、入股等流转交易。

1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资产股份(份额)转让、抵押等。主要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本户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份额)自愿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或进行抵押。

12.农业项目招商和转让,区农业项目招商引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主体经营的农业项目招商合作、项目转让等。

13.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农业经营主体或组织单位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自愿进行服务组织的遴选、招标等。

14.司法部门委托的农村产权抵押或质押物的拍卖、变卖等其它处置。

15.其他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类知识产权、农业企业产权,采取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农房使用权及授权试点区县宅基地使用权等涉及改革试点的交易品种,严格把控试点风险,原则上集中在市级平台进行流转交易。

(三)健全交易机制

1.规范交易行为。区级相关部门、沙磁文旅公司、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有序进场流转交易,其中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质押等方式流转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村社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农户自愿要求进场流转交易承包地经营权,农业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交易应全部进入流转交易市场。

2.明确交易主体。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进入市场参与流转交易,具体准入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现阶段市场流转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投资者。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其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自主交易。

3.严格交易审查。沙磁文旅公司、镇街服务窗口、村服务网点,要依法依规对进场交易各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对流转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进行核实,确保权属清晰准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需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提供流转项目审核、资格审查相关文件资料,除农民住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份额)的转让之外,产权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对工商企业进入市场交易,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

4.公开信息发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供需信息经审查后线上线下公开发布,在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供需信息或建立链接,扩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供需信息发布面,增加信息受众群体,提高社会公众竞争和参与度,撮合交易双方进场达成交易。

5.加强政策联动。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融合支农惠农、城乡融合发展、“三变”改革等政策,探索构建“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流转”有效联动机制。探索金融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打通农村产权抵押或质押融资堵点。规范流转交易鉴证流程,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成为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的重要依据。将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作为农业产业化项目、涉农扶持资金、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涉农惠农补助申报的重要参考。

(四)深化拓展服务功能

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立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础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多样化服务。

1.做好基础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提供交易信息发布查询、出具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服务,汇集交易信息数据,实现交易数据大样本、全口径统计,构建农村产权主题数据库,并逐步开展价格指数等相关统计分析。

2.延伸交易服务链条。通过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围绕交易前端,做好项目评估、政策咨询、法律服务、招商撮合、交易鉴证等基础服务。交易后端延伸到融资担保、运营管理咨询、农业项目包装、“三产”融合发展规划、农业品牌打造、高效绿色农业技术咨询、农产品电商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延伸服务,构建全流程服务链,解决经营主体后期经营难题,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

3.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实现路径。打造农村产权“互联网+交易鉴证+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抵押融资链条,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对接涉农金融机构,构建一体化的涉农金融延伸服务链条,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逐步实现金融资源与业务系统对接,拓宽农村金融的覆盖面。

(五)强化流转交易监管

组建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调度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环节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共同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1.将流转交易情况纳入交易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的信用档案,将交易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流转交易情况纳入农户信用体系。

2.加强流转交易数据分析研判。探索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监管平台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信息对接,逐步完善记账、管理、预警、监督等功能,并加强动态监测,推进大数据联动分析,服务农业农村决策管理。

3.加强廉政监督。沙磁文旅公司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沟通,主动接受监督。要及时查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操纵交易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促进市场规范运行。

三、实施步骤

整项工作分为制定方案、建设交易体系、开展分级培训、分类组织交易等四个阶段。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一)制定方案

2023年11月30日前,将少量农村资源资产在市级交易平台试点挂网,探索流转交易经验。区农业农村委会同沙磁文旅公司制定《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建设交易体系

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沙磁文旅公司增设经营范围,具体负责运营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组建沙坪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9个涉农镇街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窗口和村级服务网点,明确具体经办人员。

(三)开展分级培训

2023年12月10日前,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培训。区级培训对象为9个涉农镇街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及各行主管部门业务负责人;培训内容包括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础数据收集汇总、交易信息初步核实、相关资质证明出具等。村级经纪人由各镇街组织培训。

(四)分类组织交易

2023年12月20日前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原则组织区内农村资源资产进场交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专班,推进镇街流转交易服务窗口、村服务网点建设,推动农村资源要素进场流转交易。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纳入对镇街的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考核,考核指标包括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情况、流转交易额等。

(二)完善扶持政策

将入场交易作为查验农村资源资产权属的重要途径。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进场有序流转交易,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产权进场流转交易率,探索构建“国资平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共赢模式。对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流转交易的农业项目予以政策和资金倾斜。

(三)加强宣传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及业务培训,打造专业化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队伍,不断提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水平,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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