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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0-07-07 14:49:08来源:牡丹江市政府阅读量:751

根据日前下发的《2018年牡丹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牡丹江市将分6个阶段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其中,3月底前要建立经济合作社会计账目,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牡丹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摄图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变集体资产共同共有为按股所有,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根据《方案》,从今年3月开始至11月底,各地农村要按照产权改革准备、清产核资和权属界定、成员身份确认和劳龄认定、股份设置和股份量化、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及股份管理、总结验收6个阶段,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在3月底前,改制单位要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搞好培训,并在3月20日前上报工作方案。

县(市)、区委和政府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推进主体,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按照政策办事,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对出现违纪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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