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0-07-02 11:26:43来源:拉萨晚报阅读量:685
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活力的关键,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维护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日前,记者从市农牧局获悉,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拉萨市全面推进,并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启动拉萨市各试点村、乡、县(区)的清产核资主体工作,预计于2019年4月底,完成全市清产核资主体工作。
据了解,本次拉萨市清产核资所限定的工作对象是拉萨市范围内乡(镇、街道)、村(居)、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其中,所限定的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等;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等。市农牧局局长崔勇刚介绍:“今年上半年,我们将在达孜区、墨竹工卡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整县推进试点;在城关区纳金乡塔玛村、堆龙德庆区羊达乡帮普村、林周县强嘎乡强嘎村、尼木县卡如乡卡如村等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整村推进试点,预计今年7月完成拉萨市整村推进试点工作。其中,曲水县作为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也将于今年7月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曲水县县长格桑邓珠告诉记者:“目前,曲水县才纳乡才纳村、聂当乡热堆村、茶巴拉乡柏林村三个试点村改革试点工作已完成,共清查集体资产价值35823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性资产价值35570万元,其余全县剩余14个村已扩面推开,预计4月份完成工作结果核对确认工作,5月完成成员权利证制作、集体经济组织实设等改革各项后续工作。”据介绍,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明晰资产所有权,理清债权债务,健全资产登记、村级财会、财产处置、台账管理等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奠定基础。
据悉,从2018年开始,拉萨市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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