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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2022-01-24 15:00:52来源:察布查尔县政府阅读量:766

2021年02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印发了《察布查尔县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如有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尼勒克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尼勒克县农村产权交易。发展目标是:到2022年底,完成县域主要商业街道、工业园区及重点热点区域、3A以上景区重点区域的5G连续覆盖。

察布查尔县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察布查尔县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察布查尔县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察布查尔县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0号)、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20〕18号)要求,加快推进察布查尔县5G网络建设,促进网络基础设施向高速化、全面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5G网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作用,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5G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加快5G网络建设步伐,发挥5G大带宽、低时延、大连接的优势,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引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察布查尔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通信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把5G基站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强化与现有3G/4G基站建设、市政公共资源等相关规划的合理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的指导作用。

2.坚持优先发展、全面覆盖。有需求且有条件的区域优先发展,带动其它区域发展,加强城乡统筹,逐步推进5G网络覆盖。

3.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发展。积极推动移动通信基站塔(杆)资源与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塔、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资源全面开放,创新建设模式,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

4.坚持安全为先、发展为本。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国家安全与发展并重,以安全稳定保高质量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确保5G网络发展与网络安全同步推进。

5.坚持行业引领、重点突破。推广在工业制造、旅游、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应用。率先推动5G网络在智慧旅游、智慧教育、电子商务、远程医疗、智能物流等民用领域的应用。

(三)发展目标

1.按照“一体规划、分布实施、全面覆盖”的思路统筹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全面提升5G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助力察布查尔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到2021年底,察布查尔县重点部位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具备商用条件。

3.到2022年底,完成县域主要商业街道、工业园区及重点热点区域、3A以上景区重点区域的5G连续覆盖,为高速率、低时延、大容量的万物互联应用提供坚实的网络基础。

4.由工业、旅游业率先建设及应用5G网络,聚焦工业园区5G建设应用的深度融合。通过5G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的拓展,逐步蔓延式铺开5G网络在全县建设,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5G基站统筹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统筹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国电信察布查尔县分公司、中国移动察布查尔县分公司、中国联通察布查尔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察布查尔县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按照“四同步”要求跟进主体责任单位组织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

牵头单位:县商务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二)加快5G基础设施与城市配套同步建设。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相关要求,为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和配套电力设施等配套通信基础设施预留建设空间。将通信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促进建筑和通信工程的合理、有序衔接,使通信基础设施成为相关建筑物建设验收的必要组成部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委网信办,县自然资源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三)推动社会塔(杆)资源向移动通信基站开放共享。在保证原有系统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互惠互利、全面开放原则,依法向5G基站、光缆配套等设施开放各类塔(杆)资源。各乡镇(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统筹考虑5G网络基站建设需求,进一步规范路灯杆等社会塔(杆)资源建设管理,在新建改建道路时应统筹规划建设智慧灯杆、多杆合一的城市公共服务综合杆,实现照明、通信、公安、交通等多种功能集成运维,满足5G建设需要。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要集约、高效利用各类开放共享设施作为5G基站的站址资源,并对用电、走线(隐蔽)、基站设备安装位置等进行特定的考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工信局、国网电力察布查尔县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四)简化5G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加强用地保障,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草局和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要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大对5G基站用地的支持力度,将5G基站项目纳入察布查尔县国土空间规划,简化通信基础设施申报、审批手续和流程,加快用地审批和权证办理速度。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要严格按照通信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建设5G基站,按照城市景观美化和环保要求,着力探索多样化基站部署方式,做到与城市环境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草原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五)推动公共区城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全面开放公共资源,各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旅游景区、场馆等公共机构所属非涉密构筑物,以及绿地、铁路、轨道交通及车站、桥梁、隧道、公路客运站、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基础设施,向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等单位无偿开放,预留基站站址、通信机房、室内分布等建设空间,为传输配套建设等提供通行便利。商业楼宇、新建住宅、既有小区等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相关规定,全面开放建筑物楼面、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小区灯杆、监控灯杆、楼宇强弱电井、公共管网通道等公共资源,为5G基站、室内分布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预留空间并提供施工便利,不得无故阻碍通信设施建设、运营或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伊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健委、文旅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六)强化用电资源保障。5G基站建设用电成本按照《自治区发改委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0〕193号)。县供电公司要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手续,在用电申请、电力扩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具备条件的基站全部采用电网直接供电方式,开通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要做好电费核算等工作,加强非计划停电通报,提升通信网电力保障能力。降低用电成本,用好降低电价政策,转供电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得违规加价,减轻通信企业负担,实现5G生态圈的良性循环。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七)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依法查处、打击、破坏、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等造成移动通信基站、通信管道、通信光缆、配线管网、宽带接入网设施等通信设施改动或迁移的,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给予补偿,要按照“先建后拆、成本补偿”原则实施迁移,并为基站选址复建提供资源保障。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住建局、交通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八)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将5G相关网络基础设施及应用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纳入电信和互联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监管、5G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通报预警、应急处置及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等工作。提前做好应对5G新业务、新构架、新技术的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方面新的挑战,推动提升5G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县商务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基础电信企业

(九)推进5G融合应用。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通过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能力,引导平台增强5G、两化融合、人工智能、区块链、AR/VR等新技术支撑能力。利用5G具有大带宽、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技术特点,在工业制造、文化旅游、农业、交通运输、能源、医疗、教育、热力、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建设企业内5G网络,打造5G+智慧园区。重点推进5G在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商圈、智慧环保、智慧消防、智慧文旅、智慧安防、智慧社区、智能电网等融合应用。

牵头单位:县商务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卫健委、教育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公安局、供电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察布查尔县成立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实行建设项目清单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和督办,将铁塔公司纳入属地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统一规划、推进5G网络建设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解决5G网络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推广。重视5G网络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5G网络建设发展的意义,跟踪报道5G网络融合发展应用情况,不断扩大示范效应,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情和意识,增强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的参与度。

(三)加强人才支撑。加强5G应用技术、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培训,更大力度引进5G融合应用相关“高精尖”人才,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为5G网络融合应用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四)加强督查问效。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实效。领导小组加强全县5G网络建设的督促、指导、跟踪问效,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全市5G网络建设与应用得到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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