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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2021-12-30 15:58:15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499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印发了《襄阳市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襄阳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枝江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市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襄阳市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31日

襄阳市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藏粮于地”战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发〔2020〕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水利和高标准农田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5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三年目标

2020-2022年,全市计划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143.28万亩,每年47.76万亩。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优先建设灌排工程。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完善配套田间灌排渠系,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滴灌等高效节水措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

(二)合理布局田间道路。按照农业生产宜机化作业需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机耕路宽度3-6米,生产路宽度不超过3米,合理建设附属设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配套完善农田输配电工程。重点建设10千伏以下的输配电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适度归并和平整田块。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和灌溉排水效率,合理开展田块归并和平整,实施熟土剥离回填和土壤深耕疏松,降低基础设施占地率,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和农田耕作层厚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科学改良土壤。根据不同区域生产条件,通过合理轮作、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提升耕地质量等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建设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农田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加强科技服务。大力推进良种良法良机、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科学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八)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细化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准备。各地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考虑农田水利、地形地貌、土壤质量等情况,科学确定建设范围、时序安排和建设内容,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于当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9月底前完成项目评审、批复、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工程建设。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实行路线图管理,细化措施、倒排工期,当年立项的项目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次年5月底前全面竣工,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

(三)项目验收评价。次年6-9月份,按照“县市自验、市州验收、省级抽查”的工作流程,完成项目验收评价工作。各地按照上图入库的要求,于12月底前将验收合格项目的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

四、资金筹措

按照“每亩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测算,完成2020-2022年全市新增高标准农田143.28万亩的目标,三年共需资金投入28.66亿元,资金主要来源:

(一)中央财政资金。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补助,三年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33亿元(每年4.78亿元)。

(二)省级财政投入。省级财政每亩配套300元,三年共配套资金4.30亿元(每年1.43亿元)。

(三)县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按照每亩700元标准配套投入,三年共需10.03亿元(每年3.34亿元)。县级财政资金配套有困难的,通过发行一般债或专项债解决。

(四)社会资金投入。通过整合其它涉农资金、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提高亩均投入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市级加强项目前期、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市级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保障、技术支持、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落实资金投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新增耕地核定,水利和湖泊部门负责水资源利用和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供电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农田林网、田间机耕道路和农田输变电设施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二)加强项目建管。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围绕项目实效,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项目勘测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验收及建后管护等管理。加大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三)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市、县两级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责任。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市级抓督导、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按计划完成。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地方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约谈。

襄阳市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后重振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我市江河湖库防洪、水源工程、排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按照“除险保安、排灌结合、生态改善、功能提升”的原则,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发〔2020〕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水利和高标准农田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5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三年总目标

新建及加固堤防461公里,进一步完善江河湖库防洪体系。加快封闭汉江防洪保护圈,襄阳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唐白河(含唐河、白河)、蛮河、南河、滚河等重要支流系统治理,崩岸险情得到有效控制;纳入水利补短板的中小河流达到10~30年一遇防洪标准。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山洪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洪涝灾害总体可防可控。按照“节水优先、总量控制、协调发展、多源互补”原则,加快推进引江补汉、鄂北工程二期等国家重大工程,加快建设潭口二库、岩头溪水库、堰河水库等水源工程,逐步形成多元互补的水资源配置格局,解决我市季节性缺水和鄂北“旱包子”问题;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二)分年度目标

2020年启动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枣阳、老河口、高新区、襄北监狱分水口建设;实施新建岩头溪水库、宜城市野鸡城闸除险加固工程、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推进7个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提标升级工程,完成2021年新开工项目前期设计工作。

2021年,启动枣阳沙石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13万亩;配合启动引江补汉工程、鄂北二期工程开工建设,襄阳配套分水口全面建成;推进新一轮洪涝灾害补短板、抗旱补短板建设,重点推进新建七里河泵站、5条中小河流治理、6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

2022年,引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全面开工建设,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蛮河、南河、滚河等重要支流完成建设任务,汉江、唐白河治理工程加速推进。孟桥川、石门集、云台山、红水河、沙河、邢川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主体工程。

二、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及责任分工

加快实施一批骨干性、基础性重大水利工程,完善防洪排涝体系,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江河湖库防洪提升工程

汉江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加固堤防57公里,整治护坡护岸21公里,整治穿堤建筑物16座;襄阳城区堤基防渗处理25公里;河道崩岸整治110公里;老河口洪山咀段新建2座防洪排涝泵站,新建堤顶混凝土路面171公里等,总投资约10.72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城市政府、谷城县政府、老河口市政府、襄城区政府、樊城区政府)

重要支流系统治理工程:唐白河加高加固堤防97公里,新建护岸54公里;蛮河南漳段堤防加固15公里,宜城段加固堤防21公里,新建堤防3l公里,整治护岸7.2公里;南河堤防加固16公里;沮河、漳河、滚河以及保康县清溪河、黄堡河等5条中小河流治理河道60.6公里。总投资约11.5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阳市政府、宜城市政府、南漳县政府、谷城县政府、襄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东津新区管委会)

山洪沟治理工程:保康县黄龙洞沟、南漳县白洛河等山洪沟治理工程,总投资约1.07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南漳县政府、保康县政府)

大中型水库新除险加固工程:沙河、孟桥川、石门集、云台山、西排子河、邢川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约5.31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阳市政府、南漳县政府、老河口市政府、襄州区政府)

(二)骨干水源工程

引江补汉工程、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二期2个项目已纳入全国150个重大水利工程目录。争取引江补汉工程主干线在保康、谷城保留应急分水口,补水支线设置三道河分水口,三道河分水口流量达到12立方米每秒;推进引江补汉工程襄阳配套工程的前期工作,连通三道河、云台山、石门集三个大中型灌区渠系。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二期开工建设,新建熊河等15个分水口,新建长山灌区。总投资约86.28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阳市政府、宜城市政府、南漳县政府、保康县政府、谷城县政府、老河口市政府、襄州区政府、襄城区政府)

新建潭口中型水库和堰河、岩头溪2座小型水库,投资约7.27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保康县政府、谷城县政府)

(三)农田排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实施引丹灌区现代化改造、枣阳沙石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保康县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总投资约24.19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枣阳市政府、保康县政府、老河口市政府、襄州区政府、樊城区政府)

新建七里河泵站,对宜城市岛口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宜城市野鸡城闸除险加固,总投资约1.71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城市政府、樊城区政府)

(四)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工程

新建老河口市杨家山水厂,实施马冲水厂改扩建工程、南漳县花庄水厂改造工程、襄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襄州区石桥水厂改扩建工程、太平店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胥营水厂三期增效扩容工程以及保康县集镇水厂改造及提水工程,总投资约3.57亿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漳县政府、保康县政府、老河口市政府、襄州区政府、襄城区政府、樊城区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2月前)。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市水利和湖泊局总牵头,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全面配合,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早争取投资计划,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各地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要提前组建项目法人,启动招标准备工作;要做好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协调工作,一旦项目投资下达,迅速开工建设。要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完成补短板工程建设任务。

(三)考核总结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各地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总结水利补短板项目三年建设成效和经验。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建立考核机制。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全市水利补短板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市财政局对水利补短板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四、资金筹措安排

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项目共36项,估算总投资150.49亿元,其中,重点江河防洪提升项目14个28.6亿元;水资源配置及骨干水源项目9个93.6亿元;排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提升项目6个25.9亿元;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项目7个3.57亿元。水利补短板项目投资来源,除按照现有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各地通过盘活财政资金,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统筹落实,保障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会商、调度通报、督办督查和动态更新的工作机制。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牵头推进实施水利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分年度确定工作目标、重点项目,加强与水利部、省水利厅对接,强化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统筹管理、协调推进作用。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市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在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建设实施全过程予以保障;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项目法人是项目推进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利益协调等问题,全力推动项目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和工作力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确保补短板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接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积极跟踪国家、省“十四五”水利投资政策,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争取国家对水利补短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强与市直各责任单位的沟通衔接,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支持指导各地申报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并将水利补短板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使用范围。

(四)强化考核监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建设管理、资金落实使用等方面进行督查,对项目推进有力的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积极、进度滞后的约谈问责,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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