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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江汉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1-11-29 17:53:12来源: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663

2020年7月17日,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江汉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工作的通知》。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武汉市江汉区农村产权武汉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关于加快推进江汉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武政办〔2019〕9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的电力供给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区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我区一流电网建设工作,成立江汉区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电网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任第一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其他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建设局办公,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按照市指挥部实施方案和三年攻坚计划的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及时收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区指挥部研究,负责向市指挥部上报需要协调解决的重难点问题;跟踪督促落实推进电网项目建设的相关支持政策。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核实确定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三年攻坚计划项目规划,并对接市规划部门,将其纳入“一张图”予以规划控制;建立项目用地储备制度,督促协调加快办理电网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做好电网项目有关土地规划审批及供地工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二)项目审批协调工作。畅通电网建设项目审批通道,统筹优化电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形成电网项目审批流程“一张表”;明确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三年攻坚计划中各电网项目审批的起止时间;协调解决电网建设项目审批中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建设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园林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大队)

(三)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将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三年攻坚计划项目纳入城建计划;对接电网项目规划制订、可研编制及施工图编制等工作;办理项目立项批复及初步设计批复工作;协调施工中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资金筹措保障工作。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及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建设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协调调度。建立项目推进“周调度、月协调、季评估”机制,对照项目清单,明确每周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周周有进展;每月召开工作协调会,重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度召开评估会,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点评督导,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

(二)加强督查落实。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工作机制,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按时序进度和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我区电网项目建设。对有失职行为或者故意阻碍电网项目建设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履行电网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普及电磁辐射、安全用电等科学知识,共同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和支持电网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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