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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政办〔2021〕6号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1-09-03 09:28:21来源: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77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21〕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在全县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反应迅速、监管有力的自然资源保护新机制,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确保全县每一寸土地、山体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护,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建立自然资源保护“一网两长”制

全县以行政区为基础,以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按照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划分设立二、三、四级田(山)长。配合一级(市级)田(山)长开展工作。

1.二级(县级)网格。总田(山)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田(山)长由分管自然资源县领导担任,分包乡镇的县级领导分别担任二级田(山)长,协助二级总田(山)长工作,并对上级田(山)长负责,县自然资源部门班子成员担任二级网格员。县自然资源部门执法监察队分包乡镇负责人担任网格联络员。

2.三级(乡级)网格。总田(山)长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田(山)长由乡镇主管自然资源副职担任,分包村的乡级领导分别担任三级田(山)长,包村干部担任三级网格员,县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所所长担任网格联络员。

3.四级(村级)网格。总田(山)长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村“两委”成员担任田(山)长,分包各自然村,村民(居民)小组组长担任网格员,乡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担任网格联络员。

设立县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参照县级成立乡镇“一网两长”制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1.二级(县级)网格田(山)长职责。承担网格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下级田(山)长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联合打击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等工作,对网格内发生的自然资源重特大案(事)件,积极进行处置整改,每年年底前组织对下级网格落实“一网两长”制情况进行考核。

2.三级(乡级)网格田(山)长职责。具体承担网格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级(村级)网格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对重大突发案(事)件,即时向本级总田(山)长报告,及时妥善处置整改到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工作,每年年底前向本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提交分包区域内的“一网两长”制考核情况,并提出奖惩及问责意见。

3.四级(村级)网格田(山)长职责。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用地等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协助本行政村制定保护耕地和矿产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每天开展一次网格内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处置,每周定期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经本级总田(山)长签字后,向三级(乡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报告。

4.“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研究相关政策,细化完善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通报、考核和落实奖惩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落实“一网两长”制作为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充分配备人员,理顺责任体系,分工责任到人,推动土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网格内自然资源管理目标全面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问题产生;要充分运用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预警,监督下级网格加强管理。要强化“一网两长”制信息化建设,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指挥中心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配置终端设备,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效率。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多元化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网格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各乡镇安排专项资金,对落实“一网两长”制工作较好的各级田(山)长、网格员和检举、反映违法用地人员给予资金奖励。县“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定期对各乡镇“一网两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政策法规,宣讲实施“一网两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设立永久的、不易损坏的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标识牌。县级标识牌内容包含“一网两长”制简介、田(山)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任务和分包区域图示,设立在分包区域高速出入口、重要道路、集镇周边显著位置;乡级标识牌内容包含“一网两长”制简介、田(山)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任务、分包区域图示和土地现状图,设立在分包行政村周边显著位置;村级标识牌内容包含田(山)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任务、分包区域图示和土地现状图,设立在各自然村周边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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