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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邑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20 16:27:45来源: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385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临邑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邑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优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化共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按照省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坚持质量为要、效益优先、绿色发展,把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企业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投资方式,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新型工业化强县。

二、工作目标

从2020年开始,对全县工业企业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到2021年,建成一套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信息公开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用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下企业)综合评价全覆盖,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配置和产业创新升级机制,持续提升企业高效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水平。

三、评价范围

全县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

四、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评价指标

规上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5项指标为主;规下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为主要指标。

(二)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办法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Σ(企业各指标值÷指标基准值)×指标权重+加分或扣分项。

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即定评价指标满分70分,地方增设指标及加分项满分30分。单项指标的基准值和权重详见《临邑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实施办法(试行)》。

规上、规下企业总基础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综合得分为基础分与加(减)分之和。

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数据统一为上一年度数据。

五、工作安排

2020年6月底前,完成规上企业的评价,试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2020年12月底前,开始将规下企业纳入评价范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业企业的分类综合评价,基本完善资源要素、精准指导服务、产业政策引导机制。

(一)建设信息系统。2020年5月启动“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建设完成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系统。系统信息包括基础数据信息(企业基本情况、用地情况、用能情况、产出情况、排放情况)、企业行为信息(发改、工信、人社、科技、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激励和处罚信息)、空间地理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空间地理信息),形成三位一体的企业信息,实现多维数据平台管理。

各部门根据系统内所需数据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数据。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加强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工作,并对系统数据实时更新,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好有关制度,确保数据精准,为综合评价提供依据。

(二)进行综合评价分类。2020年6月底前完成综合评价分类。汇总各部门数据后,系统生成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表,由属地乡镇(街道)发放给企业进行核对确认,如核对无误,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如数据或内容与实际有出入,可反馈有关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对确认后,按《临邑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各项评价指标得分与综合素质加分之和即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为优先发展类,B类为支持发展类,C类为提升发展类,D类为限制发展类,并公示分类结果。因客观原因造成综合评价结果有误或遗漏的,由企业申请,经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核准后予以调整,修订评价结果。

(三)推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改革。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51号)、《山东省能源局关于能源领域进一步落实“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能源科技字〔2020〕51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7号)等文件要求,各部门对A、B、C、D四类企业实行工业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管理,分别对项目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供给、能源供给、水电气价、排污权供给、招才引智、政府采购、金融供给等指标实行不同的权限和价位。对A、B两类企业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对C类企业制定提升发展政策,对D类企业进行整治或淘汰,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或退出。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改革政策的实施周期为当年度7月1日至下年度6月30日,采用上年度综合分类评价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专班(附件1),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应急局、金融监管中心、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临邑供电公司等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附件2)。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统计和上报录入等工作,相关辖区要认真做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基础工作,确保企业用地、用电、用汽、用水、用气、排污、销售、税收等数据的准确无误。

(二)加强政策保障,科学配置资源要素。以企业综合评价和科学分类为基础,重点围绕运用差别化土地使用税征收、用电用能用水价格、污水处理收费、排污权核定,以及其他相关差别化服务管理等方面,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授权,出台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政策措施及操作细则,有效调节各类资源要素价格,着力实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高效配置。

(三)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成效。县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导、调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各部门对收集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导致数据出现差错或未按时完成数据收集报送,影响工作进度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推广评价成效,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解读,切实转变发展理念,为我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

>如有德州市临邑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临邑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潍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莱芜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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