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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2021-05-20 13:49:47来源: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694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7〕205号)精神,结合《关于贯彻落实〈马兴瑞省长督办2017年省政协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提案细化分工方案〉的函》(汕农函〔2017〕202号)以及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龙湖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官网截图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稳定主要农产品供给。到2020年,全区农作物产量与面积保持稳定,能达到上级考核目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

提高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到2020年,特色优质农产品总产值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禽畜良种覆盖率达92%,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7%,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到2020年,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电子商务实现较大发展;全区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2家以上;省级以上农业(渔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3家以上。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0家以上。

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到2020年,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实现100%确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基本认定,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区镇村全覆盖;高标准农田覆盖面达35%以上,全部实现村村通硬底路、通自来水、通光纤、通安全优质电、通快递的目标,村村建有综合服务平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万元以上,年均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

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认真执行粮食安全考核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发展水稻规模化、专业化、优质化和机械化生产,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种粮效益,做稳做实优质粮食产业。进一步建设和提升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产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扶持粮食、蔬菜、畜禽规模经营;发展狮头鹅产业,优化提升蔬菜、禽畜布局,做强做大特色效益农业。(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镇)会办)

(二)切实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水平

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增加中高端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保健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牌产品、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省“十大名牌”农产品的认证认定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工作,打造龙湖特色农业品牌。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加强区、镇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测机构建设,着力构建覆盖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溯源和监管体系,加强农业行政和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镇)、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局会办)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同时,有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培育打造一批规模化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全面提高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社会化服务综合体系,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大力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完善管理、创新技术、扩容提质、做大做强,广泛联结农户生产经营,进一步构建起我区现代农业的主体骨架。积极落实《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汕市农〔2017〕80号)的要求,完善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和投入机制,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农产品基地,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加大力度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农业金融服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和争取上市融资,打造行业领军企业。(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镇)、区质监分局、区金融局会办)

(四)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的函》(汕农函〔2017〕157号),大力支持发展蔬菜、畜禽和水产品初级加工和精深加工,突出推进生鲜农产品冷链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和增值链条,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将现代农业与潮汕传统农耕文化、农村自然资源、海洋资源、滨海旅游文化资源结合起来,扶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积极培育产、加、销、游一体化的经济综合实体,以及集循环农业、创新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积极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会办)

(五)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完善光纤进村、信息入户等工程,完善农业物联网、农业“数据云”、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农业电商和农产品物流配送农民合作社,扶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与电商企业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培育农业电商和农产品物流配送平台。大力扶持发展智能精准农业,推进设施园艺生产、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等领域的物联网示范应用,提高农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镇)、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会办)

(六)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我区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上的主导和主体作用,面向农业实际和市场需求开展水稻、狮头鹅、生猪、蔬菜、水产等特色农产品的新品种、新技术攻关和开发,大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作物良种、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挥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作用,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进一步提高农机拥有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积极推广应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谷物机械化烘干以及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温室大棚等设施和技术;推广应用水产养殖机械和自动化送料、饮水、环境控制和粪便清理等畜牧机械设备设施。推动我区农业科研单位、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挥科技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我区生态农业、特色效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镇)、区经信局会办)

(七)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严格控制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面源污染,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广禽畜、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加强禽畜、水产和植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有序实施区域河流治理,推进新津河流域综合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着力实施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镇)、区水务局、区环保分局、区城管局会办)

(八)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到2017年底要基本完成任务。贯彻实施《汕头市龙湖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汕头市龙湖区涉农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区(县)、镇(街)、村(居)三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整合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财务监管、村居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资源,加快将农村产权交易、惠农资金、农村小型工程招投标等内容纳入管理范围,增强平台的数据管理、纠纷调解、金融对接等功能,提升平台的整体运作规模和服务水平。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是强化合同管理、建档立卷,做到“家底清、权属明”。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以区县为统筹,坚持分类指导、一村一策,试点先行,稳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重处理权属争议历史遗留问题。(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镇)、区国土分局会办)

(九)大力推进“三农”投入供给侧改革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充分利用涉农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探索创新农村金融组织、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健全政策性担保体系,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抵押担保机制,扩大“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等涉农担保贷款规模。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涉农投资和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切实加强与区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对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创新完善现代农业企业融资机制,切实缓解现代农业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省、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发展多种形式农村小额贷款。积极探索和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各街道(镇)、区农业局、区金融局会办)

(十)强化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

用好“三旧”改造政策,推进出台《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推动旧村庄、空心村改造,规范宅基地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探索试行农民公寓住宅;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村整体环境不断优化。组织全区闲置土地调查处置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和盘活低效用地资源;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及产业用地地价标准制订,实施产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租让结合等多种供应方式,主动对接我区产业用地新需求,保障新产业新业态项目优先落地。(区国土分局牵头,各街道(镇)、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会办)。

(十一)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能源、物流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村改居”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和危桥整治改造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龙湖区“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三年大行动工作方案》,用三年时间(2017年—2019年)全面完成全区37个行政村(社区)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达到整治村标准。每年选择10个左右有特色有基础的村庄,同步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形成精品示范,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区委农办牵头,各街道(镇)、区文明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会办)

(十二)创新完善促农增收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劳动技能培训,建设农民创业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或者就近就地创业。完善细化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创新社保扩面制度,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股份合作改革,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构建农民享有股份分红、务工就业、生产增收等多种收入渠道。(区委农办牵头,各街道(镇)、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会办)

(十三)强化农业农村人才支撑

切实开展人才兴农行动,建立健全“三农”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完善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科技进村入户,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着力培育一批骨干农民,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和农业科技水平。以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农村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认定一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操作办法,健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分类施策,加强已就业劳力的跟踪服务和政策帮扶,促进稳定就业;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鼓励和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培训机构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升我区创业培训基础能力。加大对农村贫困子女入读技工学校的扶持力度。对入读技工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实行免除每人每学年3500元的学杂费,并给予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区农业局牵头,各街道(镇)、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会办)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三农”工作的主线。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放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大局中统筹谋划,共同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农业农村建设和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各街道(镇)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谋划,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推动落实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作,自觉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支持。

(二)分解落实责任,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各街道(镇)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和省、市的实施意见,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制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实施实施,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与市级部门加强对接,努力争取上级对我区的指导和支持,并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和地方实际,落实有效措施予以推进。

(三)加强宣传发动,切实营造浓厚氛围

要广辟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加快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在社会营造关心“三农”、推动改革、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农村集体和农业产业组织的主体作用,激发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加强督查督导,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要围绕工作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开展经常性督查督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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