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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2021年城乡医保政策:缴费标准是每人多少钱?

2021-04-27 10:16:50来源:元宝山区人民政府阅读量:4974

2020年9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那么,元宝山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每人多少钱?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做好应保尽保推进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赤医保办发〔2020〕43号)安排,为深入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的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据的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的要求,强化政府责任,摸清参保底数,坚持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摸清底数,坚持应保尽保。对元宝山区实际常驻人口数和户籍人口数进行摸底排查。对本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长期异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做到心中有数、册上有名。对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要宣传到位,确保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能详尽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要求,确保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做细扩面,压实工作责任。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清查工作要求,认真核准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等基础信息,精准锁定扩面对象,压实责任,做实做细参保工作。

3.建立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协同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群统一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协同教育部门,将在校学生、学前幼儿等人群统一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协同各镇乡街,将其他人群按户统计,重点关注外来务工、流动人口等群体,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二、征缴标准和连续缴费鼓励政策

(一)缴费标准

1.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达到每人每年550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中,80%由中央财政补助,其余20%由自治区、市、旗县区按7:1:2进行分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确定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05元。对于新生儿在户口所在地参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2.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缴费后由相关部门给予适当补贴。五保户、三无人员、孤儿由国家代为缴纳医疗保险。

(二)连续缴费鼓励政策

1.自2019年起,在本市范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3年的参保人员,符合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从第3年开始在符合规定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含按住院管理的门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各阶段报销比例提高3%。参保居民中断缴费后再次办理参保缴费的,连续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2.大病保险、按床日付费、单病种结算、血液透析、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所有报销方式、报销比例有特殊规定的,不在连续参保缴费鼓励政策提高范围之内。

三、征缴期限

2021年城乡居民缴费期分为集中缴费期和政策缴费期。集中缴费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赤峰市将集中缴费期完成的参保人数认定为完成任务数,并以此为依据安排下一年总控指标。政策缴费期截止至2021年2月末,确保在集中缴费期内错过缴费的特殊人员能够按期缴费。

四、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尹燕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学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刚 区税务局局长

梁玉国 区医保局局长

成 员:王洪武 区财政局局长

姚景贵 区教育局局长

米 伟 区民政局局长

田立新 区扶贫办主任

王泽耀 区残联理事长

朱晓雷 区税务局副局长

周艳红 区医保局副局长

孟雨欣 区医保事务中心主任

任天忠 风水沟镇政府镇长

张立涛 元宝山镇政府镇长

杨新宇 美丽河镇政府镇长

王宏立 小五家乡政府乡长

李志刚 平庄镇政府镇长

郭 峰 五家镇政府镇长

彭晓娟 云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虎 马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翔鹏 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 磊 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飞 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树军 西露天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职责分工

区税务局:负责缴费征收、信息汇总及信息及时与医疗保障局共享。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与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及各部门业务协调,负责上传参保人员信息及开通待遇。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及区级匹配资金及时到账工作。

区医保事务中心:指导全区医保经办机构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各阶段工作,负责按阶段汇总参保信息及上报参保进度。

区扶贫办、民政局、残联:负责实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三无、五保、孤儿等困难人群名单。

区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政策宣传;负责汇总统计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参保信息和参保进度。

各镇乡街:负责参保人员信息摸底及参保收费工作;负责按阶段上报参保进度。

五、工作要求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统一组织下,建立健全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发挥各镇、乡、街等委托代收单位优势,要层层分解任务,确定参保缴费工作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各镇乡街、有关部门要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工作保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做好参保缴费情况交流、工作调度、问题研究等工作,便民高效抓好征收工作,确保年度参保量化指标落实到位。

(二)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原则上整户参保,避免选择性参保。做好参保情况清查,提升参保信息质量,积极对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清理重复参保,稳定持续参保,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全面摸清各类参保人员情况,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督促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

(三) 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参保。把贫困人口、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作为动员参保的重点,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必须实现一户不落,一人不差。加大重点人群参保扩面力度,清理户籍、学籍等以外的参保限制,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

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摸实应参保贫困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名单,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抓实抓细重点人群参保服务管理。

聚焦参加职工医保的贫困人口、未在本地参保的贫困人口和因合理原因未参保的贫困人口等三类重点人员,注意核准参保状态,动态跟踪身份和参保状态变动,第一时间做好参保接续、动态新增参保等工作,确保待遇不断档。配合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持续监测特殊状态贫困人口参保情况。

(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途径,采取张贴宣传资料、入户政策宣讲、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等形式,把参加医疗保险的意义讲透彻,把政府鼓励支持资助居民参保的政策讲清楚,把参保人员能够享受的待遇好处讲明白,充分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确保常住居民及时参保缴费,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惠民政策。

(五)把握时间节点分阶段落实参保任务。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日-9月15日):依次召开元宝山区、各镇乡街、各村、社区征缴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征缴工作,落实具体工作组织。

2、集中征缴阶段(2020年9月15日-2020年12月30日):2020年9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征缴任务的30%;2020年10月31日前各单位完成征缴任务的75%;2020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征缴任务的90%;2020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征缴任务的95%;

3、政策缴费阶段(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月28日):2021年2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征缴任务的100%。

区政府督察室将组成督查组按各时间节点进行督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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