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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潜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全文

2018-06-04 11:38:07来源:潜山县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159

潜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潜发〔201812号)

2018529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27号)以及2018326日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启动、切实做好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4月起至2019年底,推进各乡镇(含县经济开发区,下同)由村民委员会代行职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有农村集体资产的社区,下同)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村一级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到户的除外)以股份的形式进行量化,真正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由过去的“人人表面拥有、实际一份没有”变为“集体真正所有、农户按股占有”,探索将村一级其他集体资产纳入新组建的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市场化”。具体任务如下:

()完成清产核资,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

()在群众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书;

()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尝试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委会事务相分离;

()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林地、水面等资源,采取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产业;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项目投入等,采取入股或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探索赋予农民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

()建立运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三资”监管平台,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

二、工作步骤

2018年底前,全县所有村完成清产核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报表填报要求,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20196月底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1910月底前,完成股份量化;2019年底前,全县所有村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围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过程中,围绕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并做好经验总结目标,县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汲取先行试点经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制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规范农村产权流转和交易。

()准备阶段(20184月)。

1.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同时,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县督查指导组,深入镇村开展督查指导。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乡镇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作为指导员参加各村工作组。各村要成立工作组,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成员由村“两委”其他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老党员、老村干等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组成(原则上每个村民组都要有代表参加),负责具体工作。

2.培训宣传。邀请上级专家,对县领导小组成员、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培训;各乡镇、村也要结合实际,对乡镇指导组和村工作组人员,集中组织培训。通过广泛开展培训,吃透文件精神,学习先行地区经验做法,全面了解改革目的和政策要求,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在加强培训的同时,要充分采用广播、电视、发放一封信、悬挂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产权制度改革,让群众充分理解改革工作是关乎其切身利益、关系长远的重大举措,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

3.制定方案。各乡镇、村要依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对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量化、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等具体环节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要事项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实施阶段(相关)。

1.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84-12月)

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2.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0191月—6月)

1)摸排登记。各村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为基础,组织工作组逐户进行成员摸排登记。重点摸排因务工经商、就学参军、投靠子女、婚姻嫁娶等户籍迁出的原住人员。

2)身份确认。各村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根据《潜山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制定各村成员确认实施办法(成员身份确认基准日期原则上统一为20181231日),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问题。成员身份确认要尊重群众,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并保护好妇女合法权益,要把符合条件的成员都界定出来,范围宜宽不宜紧。成员确认需经农户签字,结果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农委备案。

3)成员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后,今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的新增人员,将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通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3.推进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6月—10月)

1)股份量化。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经营性资产以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投入、减免税费、捐赠等形成的资产,成员按其所占股权比例享有股权。具体量化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2)股权管理。股权管理按照“量化到人、权能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原则,提倡实行户内“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静态管理模式,保持股权相对稳定。建立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台账,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农委备案。

3)颁发证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填制颁发股权证书,作为占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参加收益分配、享受股份分红的凭证,股权证书由县农委统一印制后颁发。

4.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201911月—12月)

1)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在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前提下,清产核资确定的可量化经营性资产净额为正值的,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统一命名为潜山县××乡镇××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

2)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治理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建立后,要制定相关制度,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现阶段,由县农委向其发放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据此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以清产核资结果为依据,做好建账工作。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实现资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最大化、生产经营利润最大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运行水平。

3)明晰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将村民委员会事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事务分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村民委员会承担村民自治事务的基层治理。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潜山实际,在坚持村民自治、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实行村(居)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二为一”,降低管理成本。实行账务分设,将原村民委员会代管的各类资产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

5.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

针对目前农村集体资产不能向资本转化,无法与现代资本市场体系有效对接,成为无法利用或利用成本很高的低质资产的现状,抓住目前改革的窗口期,在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后,充分利用各类资产资源条件,研究出台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对集体经济“空白村”,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成员筹资、招引社会资本进入、政府项目支持等多种渠道,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作,解决集体经济“空壳”这一难题。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保障有关配套政策的落实,提高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6.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必须突破单一农业发展限制,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经营性收入来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应利用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业态。

1)发展股份合作。对分配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尊重承包农户意愿以及不改变承包耕地、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凭借资源与地缘优势,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也可探索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引入工商资本、外来资本发展股份合作,或者组建专业服务合作社,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让农民变股东。也可创新资产托管经营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2)制定配套政策。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等纳入改革内容。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办法,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的办法。探索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具体办法。

3)实施收益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负责其资产资源的经营与管理,由此获得的经营性收益,在共计提取20%公积金、公益金后,按照成员享有的份额落实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民主讨论决定。

7.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1)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在县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符合实际需要的乡镇、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健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规则,提高服务水平,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加强流转合同的规范管理,根据经营主体的需要,颁发《农村土地交易鉴证书》、《农村土地流转证书》。依法依规利用土地经营权向金融部门进行抵押融资。

2)给予政策支持。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县、乡镇平台的建设及维修,出台奖补政策,鼓励各类产权进场交易。

()总结阶段(201912月)。

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方案、决议、摸排登记、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设置、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总结经验,夯实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农村集体产权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探索的问题多,必须建立各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工作由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同推进,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建立县领导联系制度,每个乡镇由联系乡镇县领导联系推动。各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建立全乡镇推进机制,联系村的乡镇班子成员具体抓所联系的村,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改革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改革日常工作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县农委做好业务指导,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宣传部门负责加强有关政策宣传;招商部门依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改革工作经费落实,并对改革配套政策给予资金保障;国土部门负责做好集体土地、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计部门做好清产核资指导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提供户籍资料;市监部门负责做好改革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注册登记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有关法律解释工作;金融部门负责做好抵押、担保贷款有关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有关信访工作;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审核工作;县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将改革工作作为联系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

(三)强化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县农村经营体制与经济管理科和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职能,配足人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业性强、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基础,确保责任和人员落到实处”的要求,统筹安排至少1名熟悉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村财务工作、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具体承担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三权分置”管理、土地承包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任务,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四)严格督查考核。充分调动乡镇、村工作积极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日常督导与专项督查制度,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对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督查指导组重点围绕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深入各乡镇、村进行督查指导,集中攻坚。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各乡镇对村实施单项考核、评定等次、给予奖励。

注:潜山县,隶属于安徽省安庆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东与桐城市相连,西和岳西县为邻,南与怀宁县接壤,西南与太湖县为界,北与舒城县交界。辖11个镇5个乡:梅城镇、王河镇、天柱山镇、黄泥镇、黄柏镇、黄铺镇、水吼镇、余井镇、源潭镇、槎水镇、官庄镇;痘姆乡、油坝乡、五庙乡、塔畈乡、龙潭乡。面积1686平方公里,人口59.2万人(2015年户籍)。

潜山县素有“古皖之源”、“皖国古都”、“二乔故里”、“安徽之源”、“京剧之祖”、“禅宗之地”、“黄梅之乡”的美誉。地貌中部丘陵,东南圩畈,西北部山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山有天柱山、金紫山,河流有皖河。

潜山县旅游景点有薛家岗文化遗址、山谷流泉摩崖石刻、宋代太平塔、天柱山景区、三祖寺、虎头崖、二乔故里、薛家岗、天宁寨、蜈蚣岗、龙头凸、金紫山森林公园、石牛古洞、板仓自然保护区、万涧古戏楼、黑虎瀑、查冲生态园等。名人有伯益、皖公、焦仲卿、左慈、大乔、小乔、董永、程长庚、张恨水、韩再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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