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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方案(2020~2025年)

2021-04-19 09:57:14来源: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692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方案(2020~2025年)》(通农牧发〔2020〕181号)精神,稳步推进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逐步在我旗适宜地区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促进我旗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行动目标。力争到2022年全旗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适宜面积的20%。保护性耕作理念全面建立,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撑体系、技术装备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基本建立,保护性耕作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60万亩。经过持续努力,推动实施区域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三)技术模式。结合本旗土壤状况、气候条件、经营规模、种养结构等实际情况,重点推广秸秆部分还田(或留高茬)覆盖+免少耕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在具体应用中,尽量增加秸秆覆盖还田比例,增强土壤保墒能力;尽量减少土壤扰动,减轻风蚀水蚀。根据土壤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

二、行动安排

(一)推动保护性耕作高质量发展。以新型经营组织为载体,原则上以秸秆部分覆盖免少耕播种为主体技术,在适宜苏木镇建成1~2处面积不少于200亩的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实施基地。通过农机农艺配套,专业化、标准化作业,把应用基地打造成农牧民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板和新装备新技术集成优化基地。

(二)强化科技支撑和装备保障能力

1.组建专家指导组。成立农机农艺结合的技术指导服务组,配合做好机具选用、技术模式确定、技术规范制定、技术应用推广、培训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

2.开展实施效果监测。以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为依托,根据不同作物、不同技术模式及区域特点,根据自治区统筹布局安排,设立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长期监测点1~2处,重点开展耕地土壤理化特性、生物性状、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病虫草害变化和机具装备实用性等情况的监测,促进技术模式优化和机具装备升级。强化对监测结果的汇总、分析和研究,促进技术模式优化和机具装备升级。

3.增加农机装备有效供给。鼓励免耕播种机等关键机具制造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扩大中高端产品生产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农牧民购置高性能免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机、精准施药机械、深松机械等保护性耕作机具,提升保护性耕作装备水平。

(三)培育壮大实施主体

1.支持服务主体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支持装备实力较强、技术应用较好、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补助作业任务,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牧户积极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育壮大专业化保护性耕作作业服务队伍。

2.推进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牧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采用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积极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促进机具共享、互利共赢,带动大生产和小农牧户的有机衔接,实现保护性耕作规模化经营。

3.加强培训指导。利用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的项目,依托高标准应用基地,培养一批熟练掌握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生产经营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创新培训指导方式,广泛开展“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培训活动,提高保护性耕作科普效果,引导农牧民改变传统耕作习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以农牧、财政、发改、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推进保护性耕作行动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农牧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保护性耕作行动推进组,组织制定我旗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实施区域、主推技术模式、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和工作力量统筹,扎实推进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旗农牧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保护性耕作推广工作中的问题,重要事项及时报告旗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

(二)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开展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及建设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对保护性耕作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农机深松作业补助优先安排实施保护性耕作的适宜区域。统筹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社会化服务、乡村振兴等相关项目和专项资金,将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等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应用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尽量做到实施区域、受益主体、实施地块“三聚焦”,切实发挥政策集聚效应。

(三)强化监督管理。农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中央财政支持保护性耕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做好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安排、实施主体、作业机组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采用互联网、遥感等信息化手段,远程监测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作业轨迹、作业质量等情况,严防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第三方用无人机航拍查看苗情。

(四)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质量标准、政策措施,及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案例,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调动农牧民群众开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让农牧民成为保护性耕作推动者、受益者,让保护性耕作在适宜地区落地生根。

附件:1.科左后旗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科左后旗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技术指导服务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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