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非法占地建房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非法占地的情况有哪些?
2021-04-12 09:52:1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12
现如今国家对土地的管控越发的严格了,同时为了更好的约束滥用土地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那么,农民非法占地建房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下面农交网的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农民非法占地建房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严禁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1、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3、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4、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5、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进行拆除。
二、被判定为非法占地的情况有哪些?
1、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还的;
5、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交的;
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还;
7、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8、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9、在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10、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1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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