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2018-05-17 11:48:12来源:青浦区农业委员会阅读量:3481
关于印发《青浦区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委〔2016〕49号)
2016年4月7日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区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70号)、《青浦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委办〔2014〕19号)及《关于本市开展乡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14〕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开展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农业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为指导,以明晰产权、规范管理、保障权益、促进发展为核心,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通过改革,建立“产权明晰化、管理信息化、制度规范化、监督多元化”的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实现镇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启动重固镇、夏阳街道两个街镇的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年底完成。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今年末再分步推进2-3个镇的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力争至2020年完成本区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班子
推行改革的街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改革工作;同时成立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二)宣传发动
改革街镇要通过标语宣传、发放告知书以及召开多层次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本次改革的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三)制定方案
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要制订改革方案,改革方案主要包括改革目的、改革原则、主要工作程序(清产核资、资产界定、成员界定、农龄统计、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等)及工作要求。改革方案经街镇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四)清产核资
在区、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清产核资小组,对镇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
1、明确范围。镇级集体资产范围主要包括:街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拥有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街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兴办的企事业单位的资产及其在分支、附属单位的资产;街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应享有的资产和权益;街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投资和劳动积累等方式形成的水利、电力、道路等公共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通讯、福利等公益设施等。
2、产权界定。本次镇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若发现权属不清的,必须进行产权界定,界定工作须按照《关于本市开展乡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青浦区镇级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产确认。对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确认时,除盘盈资产外,原则上不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重置。通过本次清产核资,界定好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并造册登记,对不实资产要按有关规定和民主决策程序及时进行处置。资产清查确认结果及处理意见需报街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五)农龄确认。
按照农龄统计的有关规定,做好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员身份界定及其农龄的统计汇总。本次农龄统计范围除了包括现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龄外,还需将已撤建制村的成员、在非涉农居委会的失水渔民等的农龄一并纳入本次农龄统计汇总范围,并将统计结果进行公示。农龄确认核实工作,要按照尊重历史、尊重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细致做好核查工作,确保农龄确认结果准确无误。
(六)份额量化。
将镇级农村集体资产以份额形式量化至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股权设置原则上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龄为依据,在尊重社员意愿、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各街镇根据各自实际,确定份额量化的方式。
(七)建章立制。
新型镇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统一为“青浦区xx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新型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内部组织机构,制订章程及相关的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强化民主管理和财务监督,规范运作。
(八)办理登记。
成立的新型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准备好所需材料,到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申领《上海市农村经济合作联社证明书》,凭《证明书》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机构代码证书》。
(九)收益分配。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前提下,按章程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的,镇经济合作联社按照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在镇经济合作联社中的份额,分配到各村合作社。分配方案经街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社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十)发放权证。
各街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持股社员发放社员股权证,作为享受收益分配的凭证。
(十一)资料归档
改革工作完成后,要根据区档案局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改革街镇的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将这项改革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做好改革工作,尤其是街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更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配足配强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推进改革。
(二)明确部门职责。
区、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镇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积极主动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并加强对相关业务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区公安分局要配合街镇做好农龄核实阶段的资料查阅、调取工作;区、街镇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资金,保障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管理监督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改革在“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下开展;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考核奖励机制
为有效推进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要把该项改革工作纳入街镇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切实加强考核奖励。各街镇可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12〕106号),给予适当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革过程中宣传培训、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农龄统计核实以及召开相关会议等方面发生的费用补贴。
注:青浦区,隶属于上海市。位于上海市西部,东与闵行区毗邻,南与松江区、金山区及浙江嘉兴嘉善县接壤,西与江苏苏州吴江区、昆山市相连,北与嘉定区相接。辖3街道8镇: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朱家角镇、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白鹤镇、练塘镇、金泽镇。面积676平方公里,人口121.5万人(2016年常住)。
青浦区地貌东部河江交错,西部湖荡群集;地势平坦,地下水位较高。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河流有黄浦江、淀浦河、上达河,湖泊有淀山湖。旅游景点有朱家角古镇、蟠龙古镇、曲水园、大观园、福泉山遗址、骆驼敦古文化遗址、陆机墓、陈云故居、崧泽古文化遗址等。名人有元代书画家曹知白,元代女性书法家、画家、诗词创作家管道升,清代学者王昶,革命烈士吴志喜、王东明、王师龙,作家陆士谔,出版家夏瑞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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