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凌河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全文
2021-04-01 14:42:29来源:凌河区人民政府阅读量:2087
2020年4月8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凌河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凌政办发〔2020〕13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凌河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我区形象和文明程度,根据《辽宁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区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顺应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补齐城市人居环境短板,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失等问题,推动建设“完整社区”。
(二)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符合民心民意、又体现小区特点,切实防止“重面子、轻里子”倾向。
(三)坚持居民自愿,推动共建共享。积极发动居民参与,充分调动与小区相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四)坚持共治共管,加强长效管理。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以加强基层党建为统领,创新小区治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到2022年,基本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建成一批“完整社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初步形成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二)到2035年,提档升级居民居住条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质量、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完整社区”占城镇社区的比例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城市更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四、工作步骤
1.我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4个小区的4076户居民,预计2020年4月20日开工,10月31日完工,投入资金4893万元;
2.我区计划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5个小区的5214户居民,预计2020年6月开工,12月末完工,投入资金约4500万元;
3.我区计划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7各小区的5901户居民,预计2021年6月开始施工,12月末完工,预计投入资金约6500万元;
4.我区计划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7个小区的6385户居民,预计2022年6月开始施工,12月末完工,投入资金约7500万元。
截至2022年,我区计划完成对23个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涉及21576户居民,投入资金约2亿3393万元。
五、重点任务
老旧小区应为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分为三种类型。
(一)基础类
应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等。
1.楼房主体:修缮破损楼顶、楼面,治理楼顶、楼面防水渗漏,加装外墙保温,清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楼外吊挂物,达到楼顶、楼面满足防水要求,保温效果提升明显,楼面整洁美观;修补、粉刷楼道,修缮、更换楼梯、扶手,楼道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线路进行规整、设管,设置分配箱,楼道单元门、窗进行修缮改造,达到楼道整洁、安全,楼梯、扶手无破损,各种管线布设合理、整洁、实用。
2.管网设施: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老化管线及设施,达到水压力稳定,一户一表,二次供水的需符合卫生要求;供电管网,更新改造老化管线及设施,达到供电稳定,一户一表;燃气管网,未接通燃气的老旧小区进行管网接入改造,更新改造供气老化管线及设施,达到供气安全,一户一表;排水管道,改造老旧排水管网,更换破损井盖、清淤、改造修缮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达到管网畅通、环保、安全;供热管网,未接入集中供热的老旧小区进行管网接入施工,更新改造小区内供热老化管线及设施,达到供热稳定,温度达标。
3.消防设施:修复、更换、增设消防设施,整治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达到符合消防法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规范和标准。
4.小区道路:修复改造破损道路,增建缺失道路,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对人行道、休闲活动场所等优先使用透水砖、植草砖方式铺设,达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按照居民意愿,根据实际统筹进行坡道改造和人行盲道建设,对楼道出入口进行无障碍坡化处理,推进适合老龄化和方便残疾人设施改造,达到配置符合国家无障碍要求。
5.公共照明:改造维修楼道、地下室等公共照明设施,维修、更换或增设小区内路灯等公共照明设施,达到照明设施完好、布设合理、照度满足、节能节约,符合实际。
6.环卫设施:修复、更换破损垃圾桶(箱)等垃圾收集设施,按照“垃圾分类”标准配备垃圾收集分类设施、设备,达到垃圾暂存、转运设施、垃圾桶(箱)整洁有序、分布合理,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7.公共区域线缆:消除小区内公共区域、楼体外架空线缆,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线缆进行统一规整、统一走管(或入地),拆除无用线缆、消除安全隐患,达到管线布局整洁、有序、安全。
(二)完善类
应为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内容,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1.围墙大门:结合小区实际,对小区围墙和大门进行修缮、改造或者增设,有条件的可以将老化围墙改为通透式栏杆,达到拆墙透绿,干净整洁,大方美观,实用安全。
2.安防设施:修缮、更换或增设小区大门、监控系统,达到防盗门系统完好,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正常使用。
3.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供暖系统节能设备设施,达到满足建筑节能改造标准要求。
4.加装电梯:单元全体居民同意并出资,且具备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同步建立完善后续维护管养机制。
5.绿化美化:结合小区实际,统筹修补规整原有绿地和空地,绿化美化小区环境,达到绿量平衡有序,整洁美观。
6.休闲文体设施:因地制宜开辟公共活动空间,增设、更换或维修小区内党建活动室、文化宣传设施、老年活动健身场所等,达到合理、方便、实用、美观,满足小区居民生活需求。
(三)提升类
应为丰富社会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改造内容,主要是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1.配套服务设施:按照街道和社区整体规划布局,对具备基础条件的老旧小区,通过配套建设、引进、租赁等方式配置完善养老、抚幼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布局配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便民市场设置: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由企业出资进社区增设便民市场、便利店、快递投递、自动售货机等,达到布局合理,实用方便。
3.充电设施:鼓励引入第三方电动车充电服务企业,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增加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4.停车设施: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或提升改造小区内、外停车库(场),补齐完善标识、标线、道闸等,明确停车管理人员。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立体式停车设施,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5.增设必要公共空间:具备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活动室等,达到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凌河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区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负责协调、调度、汇总各项工程进展情况,确保改造顺利进行。
(二)落实主体责任。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是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争取民意、计划界定上报、工程立项、工程招投标、组织实施改造及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强力推进。区执法局负责牵头抓总,开展日常工作;区发改、财政、审计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审核、专项资金分配下达、监管和审计工作;区发改部门负责城区改造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
(四)多元筹措资金。采取多渠道投入方式,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用足上级政策资金,以执法局为主,发改和财政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用好各级财政资金,根据财力实际和改造需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补充;用活社会投资,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外地企业家支持家乡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多元投入,以满足资金需求。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款专用。
(五)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发动,多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意义、办法和途径,做到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查考评。由区委督查室牵头,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每月进行检查督查,对其结果进行汇总通报。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做到奖罚分明,确保改造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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