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振安区:提前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021-03-31 17:06:34来源:振安区政府阅读量:672
2021年2月1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鸭绿江街道珍珠村的王兆顺、刘秀凤作为“珍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收到了2020年村民股份分红3万多元。
珍珠村是个城中村。以往,村集体资产可以说是人人有份、又人人无份,大家不了解、不关心、不过问。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民们清楚了本村有多少资产,明确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后,不但能分红,而且对村集体资产的使用更有话语权。经清查核实,珍珠村土地山林等资源达6000多万元,出租房屋厂房等资产达5000多万元,流动资金达到2000多万元。近些年,村里将现有的资源、资产、资金由村集体代为统一管理和经营,并将“三资”量化折股,最终以股金分红的形式惠及村民。
振安区常住人口约1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超过10万人。2018年6月,振安区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在珍珠村试点先行基础上,振安区通过典型引路,在全区45个村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提前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全面摸清核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也是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振安区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工作要求以及不良资产和债务核销等处理办法。
“鸭绿江街道燕窝村、珍珠街道临江村等一批城市近郊村集体产权改革后,先后走上了发展快车道。”振安区委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该区45个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得到国家专家验收组的充分肯定,获得“第二批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称号。
在工作推进中,振安区也发现了个别村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有的村有资源没有资产,有的村光有资产却没有资源,还有的村是既缺乏资源也没有资产。对此,振安区充分利用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三资”规范管理,制定下发《振安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三资”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在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民利益联接机制等方面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方式,积极探讨城中村、近郊村、产业村等分类发展模式。
汤山城镇龙湖村在改革之初遇到了很多问题。面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振安区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导村集体发展不动产、租赁经营等项目,不鼓励开展风险较高的经营性活动,确保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龙湖村通过争取上级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金和本村资金配套,租用村民家庭承包地新建5栋温室大棚,累计投资130万元,于2019年年末投入运营。这5栋温室大棚由村委会对外公开发包,每年租金9万元,纳入村集体账户管理,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制度约定给予分红。
如今,振安区45个村全部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并完成赋码登记工作。“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村民们最为关心的就是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振安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振安区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做到流程严格、标准一致、民主公开、合法规范。
与此同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股民更多财产权益为重点,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强劲动力。
村民变成股东,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人,关心集体发展热情高了,致富奔小康劲头足了。村集体收入由“负”变“正”,为公益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2019年,试点村楼房村争取资金80万元,修屯堡路3条共3.8公里,治理河道2条,投入5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年多以来,振安区各个村有了长足发展:2020年全区45个村集体全部产生经济收入,其中收入5万元以下的14个村,5万至10万元的3个村,10万至50万元的21个村,50万元至100万元的4个村,100万元以上的3个村,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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