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

2021-03-29 10:46:09来源: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887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及《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农村环境大治理、生态大修复、用地大集约、面貌大改观,着力把农村建设成为“规范有序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幸福家园。到2020年,全县拆除农村“空心房”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以上,农村“空心房”拆旧复垦新增耕地面积550亩;依法决定应当拆除的违法用地建筑物拆除率达到95%以上;建设集中连片建房示范点22个,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并严格依照规划审批农民建房用地。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维护权益。遵循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政策,依法依规拆除农村“空心房”,充分考虑农村住房的沿革,对拆除“空心房”退出宅基地复垦适当给予补偿,拆除“空心房”后的宅基地依照村级规划和“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原则进行开发利用。

(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坚持高位推动和整体联动相结合,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国企职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乡村主体、群众参与、利益共享机制,动员村民积极投身农村“空心房”整治,共享整治成果。

(三)规划先行,统筹协调。以自然空间规划为统领,加快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两规合一”,实现村级规划全覆盖。通过村级规划统筹引导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依据村级规划对“空心村”、“空心房”开发利用进行综合筹划,对适合复垦为耕地或林地且符合增减挂钩政策的,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逐步有序复垦退出;对规划预留作为村庄发展用地的,因为后期管护耕种等政策原因,不能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整理后不改变土地用途;对适合保留的空闲农房,由村组或房屋权利人自行修缮管理利用。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充分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程度差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全面摸清“空心房”底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和时序安排,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要注重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

(五)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构建“县级统筹、乡镇落实”的责任分担体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启动资金,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区域突出“两重点”:一是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避险搬迁村庄;二是地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乡结合部周边、国省干线公路两旁的村庄重点区域。通过先行对重点区域农村“空心房”整治积累经验,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整治对象实行“五纳入”:一是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管护或无合法继承人的空房、杂房,废弃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闲置房”;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废旧房”;三是“一户两宅或多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的“危旧房”;四是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本人自愿拆除的“零散房”;五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非法买卖土地建设的房屋。

(三)整治标准做到“五到位”:一是对纳入整治范围的农村“空心房”区别情况整治到位。对弃之不用的“闲置房”、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废旧房”、影响公共安全的“危旧房”、违法用地的“违建房”予以拆除;对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按照“减量提标”的要求进行适度集中、统一规范;对具有保留价值、能彰显特色、传承文脉、记住“乡愁”和融入乡村旅游的建筑,按照“修旧如旧”的理念进行修缮维护。二是对整治退出的地块,按照村规划开发利用到位。坚持“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原则,对面积较大、土壤肥沃、灌溉条件较好的,复垦为耕地;面积适中、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作为村民建房点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用地;对面积较小、不宜耕种和建设的,作为绿化用地。三是对拆旧后依照村规划可以重新建房的要监管到位。引导鼓励集中建房,严格控制零散建房,全面推行按图建房,在农民自愿、方便生产、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村民到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房。四是农村违法建房专项治理到位,着力解决农村建房“散、乱、空、大”的问题。五是对整治后的村庄长效管理到位。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绿色村庄”、“最美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加强复垦地块后期管护,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助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精准培训。召开动员会议,对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对乡镇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组织重点整治区域的村组干部和党员代表开会统一思想,争取广泛的支持。

(二)摸清底数,夯实基础。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力量集中进村入户全面开展“空心房”调查摸底工作,查明“空心房”的权属、占地面积、利用方向和房屋基本情况,建立调査登记台账。按照先易后难、适宜复垦优先的原则实施。

(三)集中整治,规范推进。各乡镇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责任人员和工作分工,集中组织拆除、修缮、开发利用等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全程跟踪指导“空心房”整治工作,对农村“空心房”整治退出宅基地适合复垦为耕地或林地且符合增减挂钩政策的,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以县为单位,统一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四)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首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可纳入增减挂钩范围的存量建设用地较多的村进行整治,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农村“空心房”整治先进典型,利用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五)检查考核,总结提高。每年12月底,以乡镇为单位向县农村“空心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整治工作台账。各乡镇要对“空心房”整治前后进行拍照留存、归档管理。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政策措施

农村“空心房”整治符合增减挂钩政策的,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拆旧复垦奖补标准、技术要求等依据《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城政办发〔2018〕36号)文件执行;农村“空心房”整治不符合增减挂钩政策的,拆旧复垦奖补标准参照《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城政办发〔2018〕36号)文件减半执行。奖补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筹集支付。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国土城建工作副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国土城建工作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的调度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空心房”整治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充分运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做好拆旧复垦地块立项、设计、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农村“空心房”整治所需资金的筹措、审核、拨付工作,农村“空心房”整治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收入的管理使用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技术指导验收评级以及集中建房监管、验收工作;规划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选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住建部门负责相关名镇名村申报、传统村落和特色古建筑保护与利用、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空心房”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一户一宅”等有关法律政策和整治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提高农户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空心房”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调度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工作讲评会,全面督促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因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单位、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开展督査督办,确保整治工作齐头并进。

(五)强化考核奖惩。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整治不力、没有完成时序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工作推而不动、进度严重滞后的,对分管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或诫勉谈话问责,取消个人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切实做到以严格的考核奖惩、严肃的责任追究,推动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落地生效。

附件:1.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3.县2018年-2020年农村“空心房”整治任务分解表

4.各乡镇“空心房”整治拆除任务分解表

>>如有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湖南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