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省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备案材料有哪些?附用地标准
2021-03-24 15:10:4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891
我国的土地都是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的,想要使用某种土地,需要根据相关的管理政策,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2021安徽省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是怎样的?备案材料有哪些?用地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农交网小编的详细介绍。
一、2021安徽省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
可以参考2020年6月24日印发的《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7日。此文件在2021年是适用的。
二、安徽省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土地经营者需要在用地协议签订后,向乡镇政府申请备案,并提交提下材料:
1、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2、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身份证明;
3、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协议;
4、土地复垦承诺书;
5、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须附标注项目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项目位置的国土空间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平面布置图;
6、涉及土地流转的,须提供土地流转合同;
7、需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提供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8、乡镇政府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安徽省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
1、作物种植类设施用地
(1)直接用于作物种植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
(2)农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的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
(3)从事规模化粮食作物种植的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以内,种植面积500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5亩;种植面积超过500亩的,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5亩。
2、畜禽水产养殖类设施用地
(1)直接用于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
(2)规模化养殖猪、牛、羊的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其中生猪养殖不受20亩上限限制。
(3)其他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其中水产养殖的最多不超过10亩)。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1安徽省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