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抛荒的通告
2021-03-24 11:35:22来源: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阅读量:67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护和利用耕地,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制止耕地抛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种粮补贴政策。凡弃耕抛荒的,对承包方律取消弃耕抛荒地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严禁耕地抛荒。凡弃耕抛荒2年以上(含2年)者,按照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耕作或者另外指定经营主体进行耕作,对经营方依法终止合同,取消农业项目申报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三、鼓励耕地合理流转。凡无力耕种或举家外出务工的承包方,要合法采取流转、代耕、租赁、托管、入股等方法进行土地流转,搞好耕地耕作。
四、稳步扩大旱粮面积。充分利用旱土资源以及高岸田、天水田等缺水田发展玉米、大豆、高粱等,因地制宜发展高效间套种等模式,稳步扩大旱粮面积。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2020年度双季早稻种植户实行免费提供稻种支持,并严格落实相关奖补措施。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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