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2018年-2019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2018-05-08 11:50:34来源:拉萨日报阅读量:1414
日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农牧局获悉,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我市全面推进,并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启动拉萨市各试点村、乡、县(区)的清产核资主体工作,预计于2019年4月底,完成全市清产核资主体工作。
据了解,本次拉萨市清产核资所限定的工作对象是拉萨市范围内乡(镇、街道)、村(居)、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其中,所限定的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等;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等。市农牧局局长崔勇刚介绍:“今年上半年,我们将在达孜区、墨竹工卡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整县推进试点;在城关区纳金乡塔玛村、堆龙德庆区羊达乡帮普村、林周县强嘎乡强嘎村、尼木县卡如乡卡如村等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整村推进试点,预计今年7月完成我市整村推进试点工作。其中,曲水县作为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也将于今年7月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曲水县县长格桑邓珠告诉记者:“目前,曲水县才纳乡才纳村、聂当乡热堆村、茶巴拉乡柏林村三个试点村改革试点工作已完成,共清查集体资产价值35823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性资产价值35570万元,其余全县剩余14个村已扩面推开,预计4月份完成工作结果核对确认工作,5月完成成员权利证制作、集体经济组织实设等改革各项后续工作。”据介绍,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明晰资产所有权,理清债权债务,健全资产登记、村级财会、财产处置、台账管理等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奠定基础。
据悉,从2018年开始,拉萨市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注:拉萨市,简称“拉”,别名逻些、日光城,西藏自治区首府,藏传佛教圣地。市花是格桑花。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东与林芝市相连,西与日喀则市交界,南与山南市接壤,北与那曲地区毗邻。辖3区5县: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林周县、当雄县、尼木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面积31662平方千米,人口90.25万(2016年)。
拉萨市位于青藏高原的中部,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市之一,地势北高南低,由东向西倾斜,中南部为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地势平坦。气候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山有念青唐拉山、横断山脉,河流有拉萨河,湖泊有纳木措、羊卓雍措、玛旁雍措、巴松措等。
拉萨市旅游景点有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哲蚌寺、色拉寺、小昭寺、昌珠寺、萨迦寺、角克寺、宗角禄康、藏王陵、楚布寺、拉萨清真寺、珠穆朗玛峰、然乌湖、来古冰川、曲贡遗址、西藏博物馆、药王山、直贡噶举派寺庙群、曲桑温泉、德中温泉、鲁朗林海、古格王国遗址、尼木草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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