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土地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2021-03-12 17:04:15来源:寿宁县人民政府阅读量:924
根据《寿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评估管理工作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寿宁县土地评估机构报名入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1、在宁德市辖区内执业的土地评估机构;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要在宁德市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营业执照,固定专门执业人员3人以上,且近两年内土地估价业务达10宗以上;2、属福建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上年度审核合格的土地评估机构;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被县级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县级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4、已在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并取得备案函的。
二、申请入围的评估机构需提供下列资料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4、从业人员名单、执业估价师资格证书和近两年主要业绩清单;5、近三年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的证明;6、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情况的函。
三、确定土地评估机构入围的方式:具备入围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资料,经寿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提请局务会研究,确定2021年度入围的《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名册》,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申请入册的土地拍卖企业于2021年3月5日前将报名材料提交寿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寿宁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联系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72号
联系人:郑冠文联系电话:0593-2172065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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